河南养殖土地新政策文件
河南养殖土地新政策文件
政策概述
根据最新的政策文件,河南省对养殖用地的管理进行了新的调整和规范。这些政策旨在保护耕地资源,确保农业用地的合理利用,同时支持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主要政策内容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严格控制新增占用一般耕地 - 对于新增的养殖项目,确需使用一般耕地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 实施“进出平衡”政策,县级人民政府应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禁止耕地“非粮化”
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
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未经批准,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不得将通过流转获得土地经营权的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
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 设施农业用地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在签订土地使用合同后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情况上图入库。未上图入库的,在自然资源部卫片执法检查时不予认可。
养殖用地申请流程 - 养殖用地应当由本人申请、村委会同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由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委员会备案。
政策实施的影响新的用地政策对养殖业产生了非常大的影响,特别是对那些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地方。政策的收紧意味着更多的养殖场需要重新规划和调整,以符合新的用地标准。
河南省的养殖土地新政策文件体现了国家对耕地保护和农业用地管理的高度重视。通过严格的政策管控和规范,旨在实现农业用地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农业产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