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镇养殖政策
东海镇养殖政策概述
东海镇在近年来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养殖政策,旨在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畜禽养殖专项整治
东海镇在2018年启动了畜禽养殖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畜禽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专项整治指导思想
东海镇严格执行“五个一律”:
- 无合法手续、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养殖场户一律关闭;2. 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闭;3. ;4. 限养区、适养区内达不到粪污治理设施建设标准的畜禽养殖场户实行限期整治,限期整治不到位的一律关闭;5. 未能做到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户一律关闭。
整治步骤
动员阶段:召开全镇养殖场整治动员大会,提出全面整治的工作要求。
宣传阶段:驻村工作组联合各村召集全体养殖户,召开养殖污染整治动员会议,明确整治要求。
取证阶段:镇环保、建设、国土、驻村工作组等部门人员对应关闭的养殖场上门取证,收集违法违规证据和材料,准备强制拆除工作。
验收阶段:对已整治到位的养殖场进行验收,对未完成整治或整治不到位的,由镇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拆除。
养殖区划与管理
惠安县农业农村局在2020年完成了对海水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调整修编。以下是相关的区划与管理措施:
禁止养殖区
- 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2.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3. 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和未批准利用的无居民海岛;4. 港口、航道、行洪区、河道堤防安全保护区等公共设施安全区域;5. 有毒有害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水体;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从事水产养殖的区域。
限制养殖区
-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2. 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和外围保护地带;3. 国家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4. 风景名胜区;5. 依法确定为开展旅游活动的可利用无居民海岛及其周边海域;6. 重点湖泊水库及近岸海域等公共自然水域;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养殖区。
养殖区
- 海水养殖区,包括近岸网箱养殖、深水网箱养殖、吊笼(筏式)养殖和底播养殖等;2. 淡水养殖区,包括池塘养殖区、湖泊养殖区、水库养殖区和其他养殖区。
东海镇通过实施严格的养殖政策和专项整治行动,致力于改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这些措施不仅有助于提升当地的生态环境质量,还能为养殖业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