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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牛羊相关政策规定文件

2025-02-13 10:53:13 次浏览

养殖牛羊的相关政策规定文件

取消牛羊养殖限制的政策背景根据2020年发布的政策信息,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以恢复猪牛羊的生产。这些措施包括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家畜家禽禁养、限养规定,并鼓励发展规模养殖和支持农户养殖。还强调了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肉供应等五方面举措。

具体政策内容1. 取消禁养、限养规定

  • 地方政府应立即取消超出法律法规的猪牛羊禁养、限养规定。

  • 对于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政府应配合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1. 绿色通道政策

    • 将仔猪及冷鲜猪肉家禽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以降低物流成本。

    • 加大对猪牛羊调出大县和养殖场(户)的支持,引导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

  2. 养殖用地政策

    • 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发展现代化规模化养殖。

    • 加速区域内合法养殖用地的审批程序,推动生猪产能恢复。

  3. 动物防疫体系建设

    • 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保障猪肉禽肉供应,维护市场稳定。

    • 积极建立各地防疫体系,

补贴政策根据2023年发布的《天等县2023年加快牛羊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是针对养牛、养羊的新型经营主体的扶持补贴政策:

  1. 新增良种母牛、母羊补贴

    • 对新增养殖良种(杂交)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当新增良种(杂交)母牛、母羊产下第一胎后,政府一次性给予补贴。

    • 种母牛按1000~2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杂交母牛按1500元/头,良种母牛按2000元/头),种母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500元/头、种公羊(从有资质的种羊场引进)按1000元/头的标准给予补贴。

    •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300万元。

  2. “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 对饲养基础能繁母牛、母羊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见犊补母”优惠政策。

    • 单个经营主体此项补贴不超过200万元。

  3. 青贮池建设补贴

    • 对新建的青贮池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 新建的青贮池只要建在属非基本农田地上,同时青贮池为砖混结构,地面为水泥地板、内壁进行光面抹灰、顶棚盖有铁皮防止雨水渗漏的,按50元/立方米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补贴。

    • 对采用法兰桶来发酵饲料的养殖户,政府给采购新法兰桶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法兰桶规格为160~200升,补贴标准为每个法兰桶40元,补贴桶数最高不超牛存栏数的6倍、羊存栏数2倍。

  4. 牛羊舍建设补贴

    • 对新建、改扩建牛羊舍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补贴。

    • 新建或改扩建栏舍50平方米以上,饲养3头(含)牛或20头(含)羊以上,新建、改扩建的养殖栏按200元/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补贴。

    • 每年开展两次补贴兑现工作。

  5. 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种植补贴

    • 对连片种植青贮全株玉米和优质牧草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补贴。
  6. 贷款贴息政策

    • 新型经营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发展牛羊产业,在办理贷款后7个工作日之内到县农业农村局进行备案,并严格实行专款专用,所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发展牛羊产业,政府给予3年每年贷款利息50%贴息支持。
  7. 保险费补贴

    • 对新型经营主体牛养殖保费、母牛生殖保费进行补贴。

    • 政府每季度开展一次牛入保认定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让新型经营主体在发展养牛产业上吃上放心丸。

    • 同时,对新型经营主体养殖的保险费和母牛生殖保费中由新型经营主体自行承担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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