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扶贫养殖下乡政策
六安市扶贫养殖下乡政策
以下是关于六安市扶贫养殖下乡政策的详细信息:
一、奖补范围2022年,六安市重点扶持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优先保障“三类”监测户和脱贫户中的低收入群体。该政策旨在拓宽奖补对象的致富途径,增加他们的总收入,并逐步培育一批种养殖规模户、种养殖大户,以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项目内容市级财政衔接补助资金投入130万元,用于支持有特色种养殖产业发展意愿和发展条件的已脱贫户及监测户。项目由农村各镇按照实施方案统一组织实施。资金使用需突出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的导向,并落实到村到户的精准奖补措施。对于无养殖条件的奖补对象,各镇可以通过生物性资产入股养殖合作社代养或投母分羔的形式进行奖补。奖补对象只能享受《敦煌市2022年农业农村重点工作扶持办法》或本实施方案奖补政策的其中一项补助政策,不能累计奖补。
三、奖补办法及程序1. 敦煌市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养殖产业奖补项目
奖补标准:对于在农村长期生活的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如果有养殖条件和发展羊、猪、牛等大型牲畜养殖产业的意愿,可以按照每户调引5只以内35公斤以上基础母羊的,给予每只奖补1000元;调引2只以内60公斤以上种公羊的,给予每只奖补2500元;调引5头以内100公斤能繁母猪或5头以内100公斤种公猪的,给予每头奖补1000元;调引400公斤以上基础母牛的,给予每头奖补5000元。每户调引奖补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引进的羊、猪、牛等必须为县级以上种羊场调引。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 牵头实施单位:各镇
敦煌市已脱贫户及监测户特色林果、畜草产业奖补项目 - 奖补标准:对于在农村长期生活的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当年度新植葡萄、新植桃杏混交林(高标准矮化密植)、新植桃、杏纯林(为杜绝耕地“非粮化”和“非农化”,新植土地鼓励利用“四荒地”资源,不与粮食争地),给予每亩600元奖补资金;新植畜草给予每亩奖补资金300元(仅奖补春季当茬)。每户奖补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敦煌市已脱贫户及监测户设施农业奖补项目 - 奖补标准:对于在农村长期生活的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当年新建单体长度60米以上、跨度8米以上且当年扣棚种植的钢架大棚,每座补助5000元。每户奖补金额最多不超过5000元。
奖补程序:
户申请(-):符合条件的农户提交申请。
村核查公示(-):村委会核查申请的真实性,并在全村公示7天。
镇审核公示(-):镇政府审核各村上报的材料,并公示7天。
镇村组织实施(-):各镇组织实施养殖调引和种植核查工作,并留存相关佐证资料。
六安市的扶贫养殖下乡政策主要通过财政补助资金,支持已脱贫户及监测户发展特色种养殖产业。政策涵盖了养殖业、特色林果和畜草产业以及设施农业等多个方面,旨在帮助这些群体增加收入,实现可持续的脱贫目标。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奖补标准已在上述内容中详细列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