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生猪养殖政策
发展生猪养殖政策
生猪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食品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以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以下是相关政策的详细介绍:
一、补贴政策
规模化养殖补贴 - 对于养殖规模达到一定标准的养殖场(户),国家提供不同档次的补贴。具体如下:
- 养殖规模3000头以上的,补贴80万元; - 养殖规模2000到2999头的,补贴60万元; - 养殖规模1000到1999头的,补贴40万元; - 养殖规模500到999头的,补贴20万元。
农机购置补贴 - 对于购置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等农机装备的养殖场户,实行应补尽补。
良种补贴 - 国家提供畜禽良种补贴,2015年涉及生猪数量 万头,每头能繁母猪补贴40元。
大县奖励政策 - 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二、金融保险支持
贷款贴息 - 继续实施种猪场和规模养猪场(户)贷款贴息政策,并将建设资金贷款纳入贴息范围。
- 督促地方细化落实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和建设资金临时贷款贴息政策,及时兑付贴息资金。
农业信贷担保 -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做好风险防控的基础上,把支持恢复生猪生产作为重要任务,对发生过疫情及扑杀范围内的养猪场(户)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贷担保服务。
保险覆盖
- 扩大能繁母猪和育肥猪保险覆盖面,进一步落实生猪政策性保险,降低养殖风险。
三、用地政策
养殖用地管理 - 生猪养殖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简化用地程序,提高用地取得效率。
- 取消了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四、环保和防疫支持
环保支持 - 加快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支持养殖场(户)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
防疫支持 - 国家对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动物疫病实行强制免疫政策,疫苗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养殖场(户)无需支付强制免疫疫苗费用。
- 对发病动物及同群动物实施强制扑杀,并给予相应补助。
五、市场调控和监管
市场调控 - 加强生猪市场监测预警,建立完善猪肉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投放和收购储备肉,保持市场供需平衡。
- 支持生猪屠宰加工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市场监管 - 严格执行非洲猪瘟疫情报告制度和防控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 纠正随意扩大限养禁养区和搞“无猪市”、“无猪县”问题,保障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
六、技术和服务支持
技术支持 - 推动生猪养殖科技进步,支持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生猪育种、疾病防控、养殖技术等方面的研究和应用。
- 加强对中小养殖场户的技术服务和培训,提高其养殖水平和应对市场变化的能力。
服务支持 - 建立健全生猪养殖服务体系,提供信息咨询、技术指导、疫病防控等服务,帮助养殖场(户)解决实际问题。
通过以上政策措施,国家致力于推动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猪肉市场的稳定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现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