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宜宾市养殖补贴政策规定
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根据宜宾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消息,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首次在宜宾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或6个月)以上。
返乡农民工:首次在宜宾创业且正常经营1年(或6个月)以上。
大学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市内高校在校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大学生在宜宾成功创业并正常经营。
补贴金额为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大学生创业吸纳就业奖励补贴针对大学生创业并且吸纳就业的情况,政府会给予额外的奖励补贴。具体要求如下:
签订劳动合同:创业者需要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参加社会保险:创业者和员工需要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补贴金额为每人2000元至3000元的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奖励总额不超过10万元。
生猪养殖财政奖补政策为了鼓励生猪养殖,稳定市场价格,政府提供了多项财政奖补政策。具体如下:
针对与龙头企业合作的年出栏生猪1000头以上规模的代养场:2020年底前建成投产且没有享受财政无偿项目资金的,按每个单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市、县(区)财政各承担50%。
新增能繁母猪补助:对新增的能繁母猪(12月31日期间初产第一胎仔猪、能继续繁殖仔猪的母猪),在省级予以300元/头补助基础上,市县财政分别给予150元/头的配套资金补贴。
水产养殖类补贴申请指南针对水产养殖,政府也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补贴对象: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
补贴范围:綦江区内(集中连片养殖30亩以上业主),申报单位无违规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为,对当地渔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申报单位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补贴标准: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申请程序:业主申报--街镇初审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申报结果公示--下达项目通知。
申请材料:项目申报方案、池塘流转合同、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
其他养殖补贴政策还有一些其他的养殖补贴政策。例如,每头出栏生猪将补贴10元的政策,以及对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提供的信贷担保服务和其他金融支持。
如何申请1. 准备材料:创业补贴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正常经营证明材料;社保卡(一卡通);就业创业证;返乡农民工还需提供外出就业后返乡证明材料等。
- 咨询和提交:可以联系所在区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或农民工服务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宜宾市提供了多种养殖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农民工和大学生创业,同时支持生猪和水产养殖的发展。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可以积极申请这些补贴,以获得资金支持和促进自身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