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养殖招商引资补贴政策
濉溪县养殖业招商引资补贴政策
以下是濉溪县养殖业招商引资补贴政策的相关信息:
一、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根据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濉溪县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实施方案》,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具体政策如下: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财政供养人员不予补贴。对于土地流转的农户,视为有偿代耕代种,予以补贴。
补贴范围:补贴资金原则上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对于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如畜牧养殖场、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不予补贴。
补贴标准:按照省财政下达的补贴资金总量、上年度补贴结余资金和全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亩均补贴标准,全县统一执行。
补贴方式:通过"一卡通"方式直接发放至农户手中。
二、养殖补贴政策根据濉溪县财政局的答复,一般的养殖目前还没有相关的补贴政策,但对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养殖,有以下补贴政策:
生猪:常年存栏3头以上,补贴300元/头。
肉牛:常年存栏1头以上,补贴1000元/头。
肉羊:常年存栏6只以上,补贴300元/只。
奶牛:常年存栏1头以上,补贴1000元/头。
禽类:常年存栏200羽以上,补贴15元/羽。
三、政策性农业保险濉溪县还开展了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人保财险公司与养殖企业签订的保险合同提供财政补贴。例如,濉溪人保财险公司与南坪镇的淮北汉世伟食品有限公司签订了能繁母猪保险合同,承保能繁母猪8446头,保费 万元,财政补贴资金 万元,提供风险保障 万元。
濉溪县的养殖业招商引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养殖补贴。还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为养殖企业提供风险保障。具体的补贴政策和实施细则可以咨询濉溪县财政局和农业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