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黄鱼养殖补贴政策文件
海洋黄鱼养殖补贴政策文件
政策背景与总体要求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的《关于加快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十三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福建省致力于推动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该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等十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并结合福建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多项政策措施。
补贴措施与具体内容
补贴种类与标准 - 标准化池塘养殖:每亩补助2500元。
稻(莲)渔综合种养:每亩补助4000元。
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每平方米补助600元。
贝藻类浮筏式养殖:按浮球数量补助。
环保型塑胶渔排养殖:每平方米补助170元。
深水大网箱养殖:按周长每口补助10-40万元。
重点扶持对象 - 传统养殖渔排改造:计划到2022年改造40万口以上。
水产种业规模壮大:主要养殖品种良种覆盖率到2022年达到70%以上。
渔业生态修复:每年全省放流水生生物保持在20亿单位以上。
国际交流合作:鼓励渔业龙头企业开展海外水产养殖项目投资与技术合作。
其他支持措施 - 水产疫病防控:组织实施水产苗种产地检疫试点,完善病害测报网络。
投入品管理:持续开展水产养殖精准减量用药行动,打击违法违规用药行为。
质量安全监管:推进“ 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到2022年产地水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
产业融合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经济落后地区发展特色水产养殖。
实施细则与申报流程
申报条件 -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养殖企业需具备合法的营业执照、海域使用权证或养殖证。
申报企业需诚信经营,管理规范,财务会计制度健全,无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三年内无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申报材料 - 提交养殖保险补助资金申请报告,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养殖保险及申请补助资金的基本情况。
- 提交申请报告有关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黄鱼养殖基地建设奖补资金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海域使用权证(含租赁)或养殖证复印件、养殖保险提供浙江省互保协会椒江办事处保单和经费支付凭证复印件。
申报流程 - 申报单位向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大陈镇)初审、汇总后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对申报资料审核筛选,审核结果予以公示7天。
补助方案报区政府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拨付补助资金。
监督与管理
监督管理 -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要严格把关,及时做好资料初审、汇总工作,确保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 申请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律取消奖补资格并列入奖补黑名单。
通过上述政策措施,福建省和台州市椒江区积极支持海洋黄鱼养殖业的发展,推动产业的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养殖企业和从业者能够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提升自身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共同促进海洋黄鱼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