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养殖户补贴政策
喀什地区养殖业保险支持政策
喀什地区提供了政策性养殖业保险,涵盖能繁母猪、育肥猪和奶牛三个险种。具体的补贴比例和保费信息如下:
能繁母猪:
- 保费:48元/头 - 财政补贴: 元/头(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 - 投保人承担: 元/头 - 风险保障:每头猪提供1000元风险保障
育肥猪:
- 保费: 元/头 - 财政补贴: 元/头(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 - 投保人承担: 元/头 - 风险保障:每头猪提供800元风险保障
奶牛:
- 保费:450元/头 - 财政补贴:360元/头(中央财政补贴50%,自治区财政补贴25%,县级财政补贴5%) - 投保人承担:90元/头 - 风险保障:每头牛提供10000元风险保障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养殖户的风险,提高养殖业的稳定性。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
喀什地区针对耕地地力保护提供了相应的补贴。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补贴对象:
-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 - 耕地实际用于种植 、玉米、青贮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补贴面积:
- 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面积为基础 - 尚未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地方,以拥有二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耕地面积为基础 - 其它类型耕地以合法种植证明文书为基础确定
补贴条件:
积极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 落实深松整地等保护耕地地力的措施 - 提升耕地质量
同一地块一年只能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一次 - 补贴作物包括冬 、春 、正播籽粒玉米、青贮饲料、苜蓿和特色经济作物
补贴标准:
- 种植冬 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 - 种植春 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仅限于塔什库尔干县) - 种植青贮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 - 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 - 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贴18元
补贴管理:
- 根据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支持补贴资金情况、各县市申报的补贴面积以及历年结存资金等因素,核定直达各县(市)的补贴资金 - 各县市应及时做好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 - 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资金不足的,原则上由当地财政配套资金予以补齐
养殖补贴政策
养殖业补贴的具体标准如下:
补贴标准:
- 每头补助50元
补贴条件:
- 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 - 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其他支持措施:
-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 - 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养殖业的发展,提高养殖户的收入水平。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
喀什地区争取到了2024年第一批中央财政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 亿元。这些资金主要用于满足粮棉油产能提升所需的吊杆喷雾机、分流式平地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