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创业畜牧业养殖政策
军人创业畜牧业养殖政策
退役军人返乡养牛创业案例退役军人邓世寿在2020年12月退伍返乡后,凭借在部队中培养的不怕苦、不服输的精神,积极投身乡村建设,创办了益军畜牧养殖有限公司,专注于优质肉牛养殖。他与其他三名90后退役军人共同探索“公司+基地+农户”和“公司+基地+退役军人”的经营模式,通过技术培训吸纳周边脱贫户参与养殖,实现了企业增效和就业增收。公司已完成投资380万元,建成肉牛育肥区、青贮饲料区等基础设施,养殖场面积达3600平方米,年出栏肉牛超过300头。公司计划在2025年完成投资700万元,实现产业升级,扩建养殖基地,目标年存栏肉牛1000头,年出栏2000头。
畜牧业养殖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畜牧兽医技术人员:必须有为其服务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
防疫条件: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防疫条件。
环保设施:有对畜禽粪便、废水和其他固体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的沼气池等设施或其他无害化处理设施。
备案和登记:养殖场、养殖小区兴办者应将相关信息向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畜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以保康县为例,2022年10月下旬启动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旨在支持畜牧业发展。该项目对牛存栏≥50头、山羊存栏≥100只、蛋禽存笼≥5000只、肉禽年出笼≥10000只、黑毛猪存栏≥50的养殖场(户)提供扶持。具体补贴标准为牛1000元/头、羊200元/只,蛋禽5元/只,肉禽1元/只,黑毛猪300元/头。这一政策是临时性的,旨在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而不是长期的普惠政策。
政策法规宣传和执行为了提高养殖户对畜禽养殖政策的知晓率,地方政府会定期开展政策宣传活动。例如,汉源县顺河彝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畜牧站)工作人员下乡入户,向养殖户宣传政策法规,了解养殖户的基本情况,从而提高群众的满意度。
退役军人在创业选择畜牧业养殖时,可以参考邓世寿的成功案例,结合自身优势和当地资源,采用科学的经营模式和技术培训手段,带动周边农户共同发展。同时,了解和利用政府提供的各项政策支持和补贴措施,积极参与政策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养殖项目合法合规,享受政策带来的福利,推动畜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