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梅花鹿养殖扶助政策
湖北省梅花鹿养殖扶助政策
梅花鹿养殖是一项高效益、高收入的产业,也是实施产业扶贫的一条有效路径。为了促进梅花鹿产业的发展,湖北省出台了一系列扶助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资金扶持湖北省整合涉农资金,对梅花鹿规模养殖、圈舍建设、培训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等给予资金扶持。具体措施包括:
养殖户补助:对农户和规模养殖户新增引进的梅花鹿(须存栏饲养6个月以上),公鹿每头补助2500元,母鹿每头补助1500元。补助按照梅花鹿的专用标识进行登记,每个专用标识标记的梅花鹿只能补助一次。
圈舍建设补助:新建梅花鹿圈舍的,参照老城镇繁育基地的规范要求建设,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封顶20万元)。
合作社奖励:对梅花鹿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合作社成员达到60户以上,数量6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龙头企业奖励:对建成投产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鹿产业龙头加工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除全面享受本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自投产后第二年起,每年按企业纳税县实得部分的50%返还企业,连续返还3年。
培训中心补助:对建设梅花鹿养殖技术培训中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助扶持按照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和农村规模化经营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梅花鹿养殖户给予贷款担保贴息和风险补助,并列入“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扶持范围。
技术扶持湖北省林业局、省农粮局组织开展梅花鹿产业发展宣传、养殖技术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活动,提升养殖户的技术水平。
项目扶持各相关单位大力配合支持,协助梅花鹿养殖规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帮助梅花鹿规模养殖企业申报有关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县扶贫和移民办制定帮扶政策,鼓励扶贫对象积极参与梅花鹿养殖产业。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梅花鹿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从事梅花鹿养殖,应先向当地派出所或林业部门递交养殖申请,经过国家相关单位批准并颁发证件后,方可从事梅花鹿养殖。国家重点野生动物的养殖,需要具备相关的材料,比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等。
发展目标湖北省力争用5年时间,发展梅花鹿养殖100万只,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为实现这一目标,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支持现代养殖基地建设、做大做强龙头加工企业、强化品牌创建和市场营销、加快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等。
通过以上政策扶持,湖北省希望能够充分发挥梅花鹿特色资源优势,加大梅花鹿产业扶持力度,强化政策带动,优化服务保障,突出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梅花鹿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