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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养殖户补贴政策规定

2025-02-10 10:39:29 次浏览

南康区养殖户补贴政策规定

以下是关于南康区养殖户补贴政策的相关规定:

1. 果业- 新建果园:1000元/亩- 老果园抚育:600元/亩

2. 油茶- 抚育、低改:500元/亩

3. 经济作物- 补助标准:700元/亩,只补一季

4. 粮油作物- 补助标准:500元/亩,只补一季

5. 畜禽- 鸡、鸭、鹅、鸽等:10羽以上,10元/羽- 兔:10只以上,30元/只- 猪、羊:400元/头- 牛:500元/头

6. 水产和特种养殖- 家鱼:400元/亩- 蜜蜂:300元/箱- 竹鼠:50元/只- 甲鱼、泥鳅、黄鳝、小龙虾等特种养殖:1000元/亩

7. 贫困户土地流转专项奖补政策- 耕地流转(流出):400元/亩- 山地流转:100元/亩

8. 贫困户购置农机专项奖补政策- 单机2万元以内,单户享受最多3台套且同 目只能1台,补贴总额不超过 万元/户。

  • 奖补标准为按购置农机具价格的50%再减去国家农机补贴即为奖补金额。

9. 贫困户开发销售乡村旅游产品专项奖补政策- 对贫困户将农产品开发成土特产、旅游纪念品、特色食品的,每户一次性奖补 万元- 对所开发产品新注册和运用商标的,每户一次性奖补 万元- 每户最高奖补限额5000元

10. 隆木乡肉牛产业、4个深度贫困村特色产业等专项奖补政策- 隆木乡境内养殖肉牛:第一头500元,第二头1000元,第三头1500元,第四头2000元- 隆木乡新村村种植灵芝:8000元/亩- 坪市乡李岭村油茶抚育、低改:1000元/亩- 大坪乡上洛村水产养殖:3000元/亩- 麻双乡花潭村种植葛根:2000元/亩

11. 贫困户新开发甜柚、脐橙基地免费供种苗和建设假植网棚专项奖补政策

  • 贫困户新建假植网棚一次性专项奖补,标准按20元/㎡奖补

12. 搬迁户流转土地、发展设施农业专项奖补政策- 搬迁户发展农业产业就近流转(流入)土地,耕地400元/亩,山地100元/亩,每户最高限额10000元- 新建茯苓、草莓、火龙果、葡萄、罗汉果等设施农业按3000元/亩,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每户最高限额9000元- 其它中药材按1000元/亩,面积控制在3亩以内,每户最高最高限额3000元- 新种灵芝多年生大包按30元/包,1年生小包按10元/包,大包控制在300包,小包控制在900包,每户最高限额9000元- 购置农产品初加工设备,按购机总价的50%,每户最高限额15000元- 特种养殖设施(甲鱼、泥鳅、黄鳝等),按50元/㎡,面积控制在200㎡,每户最高限额10000元

请注意,以上信息于2019年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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