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乡村养殖补贴公示公告
江津乡村养殖补贴公示公告
以下是关于江津区乡村养殖补贴的相关信息:
补贴对象江津区的乡村养殖补贴主要针对残疾人种养殖业主。具体的扶持对象包括种植粮油、花椒、果树、蔬菜、花木、中药材、茶叶等,种植规模集中成片,面积在10亩及以上的种植业户;以及养鸡、鸭、猪、羊、牛、兔、鱼或其他特种养殖的养殖户,其养殖规模需达到一定的标准(例如存栏鸡、鸭为500只及以上;存栏生猪为15头及以上等)。
补贴条件1. 种植业:种植规模集中成片,面积在10亩及以上。
- 养殖业:存栏鸡、鸭为500只及以上;存栏生猪为15头及以上(单头重量150斤以上);存栏羊50只及以上(单头重量20斤以上);存栏牛5头以上(单头重量200斤以上);存栏兔300只以上;蜜蜂15群(桶)以上。水产品养殖规模面积在10亩以上。
补贴申请程序1. 业主申报2. 街镇初审上报3. 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4. 申报结果公示5. 下达项目通知
申请材料1. 项目申报方案2. 池塘流转合同(适用于水产养殖)3. 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江津区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种养殖业主提供了相应的补贴政策,旨在鼓励农村残疾人通过自力更生、诚实劳动走上富裕道路。具体的补贴申请程序和条件可以参考相关的公示公告和文件。如果您有进一步的问题或需要详细的申请流程,请联系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或访问相关网站获取更多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