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养殖合作社扶持政策
青海养殖合作社扶持政策
一、生猪大县奖励政策专项用于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依据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权重进行政策实施。
二、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按“应保尽保”的原则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为中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场户承担20%;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三、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从2007年起,国家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开始,国家开始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12年国家又对部分省份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目前每年国家支持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资金在亿元以上。
四、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发布单位:农业部支持范围:畜禽标准化养殖主要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畜种。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
五、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扶持政策近年,国家研究立项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选择一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问题比较突出,且具有能够就近消纳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条件的县(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试点探索能够推广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和商业化模式。
六、优惠政策类1. 水电等政策:鼓励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发展养殖;免收地下水资源费;享受农业用电价格。
- 动物防疫补贴政策: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补助政策;畜禽疫病捕杀补助政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七、奖励与补助政策1. 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每头补助50元。
实行生猪保险补贴:饲养优质能繁母猪每头每年交保费6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48元、养殖户承担12元,保额为1000元;饲养商品猪每头每年交保费10元,其中财政每头承担7元、养殖户承担3元,保额为400元。
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补贴:
- 年出栏300-4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10万元; - 年出栏500-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25万元; - 年出栏1000-1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50万元; - 年出栏2000-2999头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70万元; -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场平均补助80万元。
人工授精液补贴:每窝补助20元,今年只限于达县试点。
疫苗补贴:对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一类疫病的疫苗实行补贴。
八、刚察县的有力措施1. 政策扶持:制定奖励办法,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全县农牧户牛羊出栏进行奖励,调动养殖户出栏积极性。
销售渠道拓展:成功举办牛羊集中竞价出售活动;设立临时活畜交易点;升级改造冷库和屠宰加工线;与青海顺丰速运签订深度合作协议;鼓励县内企业、合作社在外地设立直销店。
监管与引导: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开展专项消毒灭源行动,整合资金新建动物防疫注射栏、畜用暖棚、病死畜无害化集中收集点;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牧民群众转变观念,优化畜群结构,减轻冬春草场压力,降低饲喂成本。
九、农牧民合作社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