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环评法规
养殖环评法规概述
养殖环评法规是指针对畜禽养殖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评价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规定。这些法规旨在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环评管理规定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和相关地方性法规,畜禽养殖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以下是相关规定的主要
适用范围: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都需要进行环评。
规模标准:不同类型的养殖场有不同的规模标准。例如,生猪养殖场常年出栏量达到500头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常年存栏量达到 万羽及以上,才需要进行环评。
环评类型:对环境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大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他规模较小的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
申请条件:养殖场的选址需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或乡村建设规划,符合环境功能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同时,还需要符合国家农业政策,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省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污染物符合问题控制要求。
提交材料:申请环评需要提交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发展改革部门或经信部门出具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技术中心对项目的评估意见等相关材料。
办理程序:申请人需要向县环保局环境审核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经过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后,环保局将对项目进行审批或审核。
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环保局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审批或审核。
典型案例分析
以泌阳县某生猪家庭农场为例,该养殖场因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直接排入环境而受到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基本情况:该生猪家庭农场位于铜山乡缸窑村委竖石岗,建厂面积12亩,总投资300万元。治污设施包括6个600立方米的沉淀池和1个300米的储粪池。
检查情况: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泌阳分局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场将未经无害化处理的养殖废水排放至养殖场东北侧空地,排放面积达20平方米。
处罚依据:根据《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将未经处置的畜禽粪便、污水直接排入环境的行为,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最终,该养殖场被罚款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元。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养殖场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和影响的项目,必须进行环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的内容应当包括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保障措施等,并与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相衔接。
养殖环评法规是为了保护环境、防止污染而制定的。各类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污染。违反规定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因此,养殖业主应当重视环评工作,确保项目合法合规,促进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