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县养殖补贴标准文件
泸县生猪养殖补贴标准及相关政策
新建规模养殖场补助泸县当前对新建存栏3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的补助标准为每个养殖场补助120万元,最多不超过240万元。
良种精液补助对农户购买生猪良种精液的补助标准为每瓶15元。
政策性保险补助对农户购买生猪政策性保险的补助比例为80%。具体而言,政府对每头母猪补贴72元,每头育肥猪补贴 元。
新增能繁母猪补助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对农户新增能繁母猪的补助标准为每头300元。
其他相关政策1. 养殖补贴申报流程:
养殖户需要向当地的农业行政部门申请备案。
备案条件是具有一定规模的养殖场,具体规模标准由当地政府设定。
备案申请-资料审查-核查备案-备案公告。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户要向当地政府和兽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有关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材料和现场审查,合格后颁发合格证。
养殖档案:
养殖档案包括畜禽品种、数量、种苗和进出栏记录、饲料药物名称、类型等。
依法建立养殖档案。
注意事项1. 规范运作:项目资金要用到项目上,资金不能乱用。
提前准备:项目答辩材料、现场建设、财务报表等要准备妥当。
勤沟通:多与地方政府和专家沟通,获取建议和支持。
关注验收信息: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标准及验收信息,为自己争取准备时间。
相关文件及政策依据1. 《大力发展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
对新开工建设设计存栏能力500头以上,且年实际出栏达到1000头以上的市级以上标准化生猪规模养殖场,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
在全面落实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基础上,泸州市将推出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的附加险,保额为500元/头,保费为25元/头/年,保费按财政补贴80%,养殖户自交20%比例分摊,并鼓励各区县探索开展各类特色保险。
《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为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和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提供信贷担保服务。
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
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泸县对生猪养殖的扶持政策较为全面,涵盖了新建规模养殖场补助、良种精液补助、政策性保险补助以及新增能繁母猪补助等多个方面。养殖户在申请补助时,需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要求进行,确保能够顺利获得政策支持。同时,政府也在不断优化和调整相关政策,以更好地促进生猪产业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