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农村扶贫养殖业政策
固原市农村扶贫养殖业政策
固原市在扶贫开发过程中,特别重视养殖业的发展,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来支持贫困户通过养殖业实现脱贫。以下是固原市针对农村扶贫养殖业的主要政策:
产业扶贫政策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从2016年开始,中央安排“双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照户均3000元标准进行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区)可以根据贫困户的贫困程度,采取差异化的扶持政策。
“双到”资金必须跟随扶持发展项目补助到户,严禁直接发放现金。
对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户,积极探索资产收益扶贫。
整村推进脱贫销号村项目:
对整村推进脱贫销号村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增收产业,户均补助项目资金控制在1万元以内。具体补助标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到户资金必须跟随扶持发展项目补助到户,严禁直接发放现金。
养殖业规模发展支持:
- 整合整村推进、“双到”等专项扶贫资金、行业部门和社会帮扶资金等,通过项目扶持和政策支持,用2到3年时间,帮助养牛贫困户养殖规模由目前的1-2头牛发展到5头以上,其中基础母牛2头以上;养羊贫困户养殖由目前的5-10只发展到30只以上,其中基础母羊15只以上;牛羊混合养殖户养殖规模达到30个绵羊单位以上。同时,支持发展其他特色养殖项目。
肉牛良种补贴:
实施肉牛良种补贴,每冷配1头肉牛,补贴冻精、液氮等20元。
加快基础母牛扩繁,对饲养基础母牛3头以上的新型经营主体和养殖户,每繁育1头犊牛一次性补贴500元。
牧草加工利用补贴:
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和种养殖户开展优质牧草加工利用,青贮苜蓿、燕麦等优质牧草50吨以上,每吨补贴100元;收储作物秸秆100吨以上,每吨补贴100元;机械化收割苜蓿5000亩以上,每亩补贴作业费30元。
以上实行项目申报制,验收合格后兑付资金。
金融扶持政策
互助资金:
- 2015年起,社员交纳互助金100元,可借用互助资金1000元。
金融扶贫贷款:
对从事优质粮食、草畜、蔬菜产业生产的农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贷款用于购置粮食烘干、大型植保、冷链贮运机械及开展工厂化蔬菜或水稻育苗、建设标准化种养基地、引进国外安格斯母牛等关键环节;涉农企业贷款用于产品研发、技术改造、品牌建设及开展订单农业、承贷承还,建立企农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等关键环节,经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贷款贴息。
对适度规模经营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经营土地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到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及托管土地或以承包地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面积达到5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及从事适度规模养殖的家庭牧场,养殖肉牛40头、肉羊200只以上,贷款用于农业生产、流通、加工、销售等环节,经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财政部门,给予贷款贴息。
其他支持政策
农业机械化补贴:
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
对TMR全混合日粮机、马铃薯种植收获机械、农田深松机械、植保机械等农业生产急需机械,在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基础上,自治区再累加补贴20%。
农业物联网技术应用补贴:
设施农业配套推广水肥精准管理、环境自动调控、病虫害智能监测预警等物联网技术;肉牛规模养殖场配套推广发情监测、疾病自动诊断、饲料精准投放等物联网技术。
对达到建设标准的给予补贴,肉牛示范基地每个一次性补贴30—50万元,其他每个一次性补贴10-30万元。
试点开展冬 供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