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养殖废弃物税收政策

2025-02-08 10:19:15 533次浏览

养殖废弃物税收政策概述

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在环境保护和资源再利用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了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养殖废弃物税收政策的相关内容。

废弃物专业化处理的增值税税率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车经销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9号),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的增值税税率具体如下:

  1. 未产生货物的专业化处理

    •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采取填埋、焚烧等方式进行专业化处理后未产生货物的,受托方属于提供《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现代服务”中的“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公司负责六个城区的垃圾焚烧处理,未产生货物。根据上述政策,该公司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2. 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专业化处理

    •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委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加工劳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有机肥生产企业受托为家禽养殖场处理粪便,将家禽粪便生产为有机肥,有机肥归家禽养殖场所有。该有机肥生产企业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3. 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专业化处理 - 纳税人受托对废弃物进行专业化处理后产生货物,且货物归属受托方的,受托方属于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其收取的处理费用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受托方将产生的货物用于销售时,适用货物的增值税税率。

    例如,某垃圾处理公司受政府部门委托,对居民生活垃圾进行处理,并收取了处理费用。根据上述政策,该公司收取的处理费用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税收政策

为了鼓励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包括:

  1. 落实中央财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 - 实施种养业循环一体化工程,逐步实现在全市范围内整县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2. 支持有机肥替代化肥 - 落实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政策,实施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支持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示范。

  3. 农机购置补贴 - 鼓励县区政府、管委会利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装备实行敞开补贴。

  4. 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

    • 实施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和大中型沼气工程。严格落实沼气发电上网电价政策,及时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沼气发电项目并网验收和调试工作,对上网电量实行保障性全额收购,并按时做好电量结算工作。
  5. 生物天然气入网 - 降低单机发电功率门槛。生物天然气符合城市燃气管网入网技术标准的,经营燃气管网的企业应当接收其入网。

  6. 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落实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支持生物天然气和沼气工程开展碳交易项目。

  7. 加大投入和资金整合 - 加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投入和资金整合力度,落实“大专项+任务清单”涉农资金管理模式,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列入相关大专项的任务清单。

  8. 政府购买服务 - 因地制宜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有效模式,支持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粪污处理设施,积极推广使用有机肥。

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

对于从事养殖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国家还提供了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1. 减按90%记入收入 - 根据相关政策,属于资源综合利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可以减按90%记入收入。

例如,某企业利用农林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取得的收入可以享受减按90%记入收入的税收优惠。

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不仅是环境保护的重要措施,也是资源再利用的重要途径。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利用。相关企业应充分了解和利用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同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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