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养殖补贴政策
昌吉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昌吉市位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近年来为了促进农业和养殖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农民和养殖业者,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同时也保护耕地资 生态环境。
耕地地力补贴
根据2022年发布的消息,昌吉市人民政府针对耕地地力提供了多种补贴。这些补贴主要面向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包括农场职工。具体的补贴条件和标准如下:
补贴对象:所有合法的实际农业种植者(含农场职工)。
补贴条件:
依法依规明确享有耕地承包权,耕地实际用于种植 、玉米、青储饲料、苜蓿等特定作物。
补贴作物以种植 、玉米、青储饲料、苜蓿和特色作物的先后顺序依次发放补贴,确保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达到预期的补贴目标。
同一地块一年只能补贴一次,以正播作物优先作为补贴对象予以补贴,复播玉米不得列入补贴对象。
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保护农业生态资源环境、主动改善地力,开展秸秆饲喂利用、过腹还田、残膜回收等。
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以及已经纳入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地、草地)及退地减水范围的耕地和违法开垦的耕地不给予补贴。
补贴标准:
种植冬 的耕地,每亩补贴2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
种植春 的耕地,每亩补贴115元。
种植青储饲料的耕地,每亩补贴120元(政策执行期为2020-2021年)。
种植苜蓿的耕地,每亩补贴100元。
种植玉米(不含复播)和特色经济作物的耕地,每亩补助18元。玉米用于青储或收获籽粒和鲜食的由各单位据情核实确定,用于青储的按每亩120元标准进行补贴,用于收获籽粒和鲜食的按每亩18元标准进行补贴。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
昌吉市还针对计划生育家庭提供了奖励扶助资金。这些资金的目的是为了支持计划生育政策,帮助计划生育家庭改善生活条件。具体的补贴政策、对象、标准及发放方式如下:
政策依据及补贴对象:
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国家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自治区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金制度。
自治区“少生快富”工程。
自治区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自治州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
补贴标准:
对符合全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政策的对象,每人每月80元,每年960元。
对符合西部地区“少生快富”工程奖励政策的夫妻,给予每对夫妻一次性3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
对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独生子女伤残的每人每月350元;独生子女死亡的每人每月450元。
对于符合城镇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的对象,给予每人一次性30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金,已按《条例》规定领取2000元或数额不等奖励金的均补足到3000元。
养殖业补贴政策
除了耕地地力补贴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资金,昌吉市还针对养殖业提供了多种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减少环境污染,提高养殖业者的收入水平。
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
- 对于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每头补助50元。
养殖业用地和水电费用:
-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养殖业小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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