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边牧养殖政策
上海边牧养殖政策
以下是关于上海畜禽养殖管理规定的一些关键信息:
上海畜禽养殖管理规定1. 目的: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防止畜禽疫病和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对人体的危害,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促进本市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畜禽养殖区域的规划布局,畜禽养殖场的设置,畜禽的饲养,畜禽疫病和养殖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
管理部门:上海市农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农委)和相关区(县)农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畜禽养殖区域的划分、畜禽养殖场的布局以及畜禽饲养、疫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日常监管部门:市和区(县)兽药饲料监督部门、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畜禽饲养、畜禽疫病防治的日常监督工作。
畜禽养殖规划:市农委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国民经济和城市发展的实际需要,制订本市畜禽养殖业的发展专项规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分类管理:本市对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小型畜禽养殖场和散养畜禽的农户实行分类管理。
畜禽养殖区域的设置:本市畜禽养殖分为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
畜禽养殖区域设置的程序:禁止养殖区、控制养殖区和适度养殖区区域范围的划定和调整,由市规划局会同市农委、市环保局等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畜禽养殖业发展需要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养殖规划编制和区域设置的公众参与:本市畜禽养殖区域设置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发展规划,应当听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专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
畜禽养殖场的设立:新建、改建和扩建畜禽养殖场,应当符合本市畜禽养殖业规划布局,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后,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的,不得从事畜禽养殖活动。
畜禽养殖场设置的限制:控制养殖区内改建和适度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畜禽养殖场的,应当符合当地环境承载量的要求。养鸡场与水禽养殖场应当相互间隔一定距离。具体间隔距离,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市农委制订。
种畜禽繁育:种畜禽繁育,应当达到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健康合格标准。
饲养要求:畜禽养殖场应当根据畜禽不同生长时期和生理阶段,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的畜禽养殖技术规程的标准和要求进行饲养。畜禽养殖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科学、合理地使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禁止使用餐厨垃圾或者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动物制品废弃物饲喂畜禽。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的水面从事任何水禽放养活动。
畜禽养殖场饲养人员要求: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畜禽养殖场的畜禽饲养。
根据上述规定,上海对于畜禽养殖有着严格的管理和要求。具体的政策细节可以参考上海市人民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和规定。
上海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不能养边境牧羊犬,只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打疫苗和办理狗证即可。在市区可能不一定能够办理狗证。
来说,上海对于畜禽养殖有着详细的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养殖行为,防止疫病传播,保护环境,并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对于边境牧羊犬的养殖,只要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办理必要的手续,是可以进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