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渔业养殖补贴政策
郎溪县渔业养殖补贴政策
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补助根据《关于印发郎溪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郎农〔2024〕83号),郎溪县对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提供补助资金。具体政策如下:
支持对象:
在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合法确定的限养区、养殖区域内,原则上选择5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
合法注册、具有相关能力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
建设内容:
支持开展整形清淤、护坡道路、沟渠管道、泵房泵站、管理用房、养殖设备、电力设施等养殖池塘改造。
打造一批标准化、生态化、设施化规模养殖基地,实现改造养殖池塘综合生产能力有效提高,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标排放。
补助标准:
- 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每亩养殖池塘标准化改造补助不超过2000元。
水产品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建设补助郎溪县还对水产品冷藏冷冻保鲜设施建设提供补助资金。具体政策如下:
支持对象:
主要支持合法注册且正在从事生产经营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
2024年新建用于水产品冷藏冷冻保鲜的相关设施设备,该项目建设需具有用地指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补助标准:
- 采用先建后补方式,按库容每m³补助不超过200元。
项目申报要求1. 申报主体:
项目实施主体需具备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没有信用不良记录和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
申报主体按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承包合同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经村、镇(街道)审核盖章后提交。
申报流程:
各乡镇街道应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立项,实施主体同类项目同年度不重复享受。
在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后,各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组织实施,认真抓好落实,做好项目资料收集整理上报(工程施工档案台账、相关物资投入的票据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相关影像资料等)。
相关联系信息如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了解相关政策,可以联系郎溪县农业农村局相关人员。
郎溪县针对渔业养殖提供了多项补贴政策,旨在促进养殖池塘的标准化改造和水产品冷藏冷冻保鲜设施的建设,从而提升渔业养殖的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符合条件的水产养殖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养殖户可以根据上述政策进行项目申报,获得相应的补助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