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岚皋养殖最新政策
安康岚皋养殖最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安康岚皋养殖最新政策的详细信息:
用地政策1. 养殖设施用地:
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
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
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环保政策:
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
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其他畜禽品种和详细情况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贷款政策:
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请咨询当地金融部门。
良种补贴政策:
2021年,中央财政资金在安徽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2022年良种补贴项目,暂时不清楚国家是否实施。
资源化利用政策:
2021年,国家和省里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有机肥推广项目,有关资金已经下拨到有关县(市、区),由各地组织实施。
后期情况请咨询当地农业农村部门。
其他政策:
能繁母猪、育肥猪、奶牛等畜种的养殖场户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政策性保险。
畜禽规模养殖、畜禽产品初加工等可享受用水、用电优惠扶持政策。
重要变化和注意事项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和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对设施农业用地政策全面收紧,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上图入库要求:
- 设施农业用地通过"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系统"上图入库,由县级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只是备案了但没有上图入库,在管理中是不予认可的。
政策调整的影响:
新的用地政策对养殖业会产生非常大的影响,很多地方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养殖项目问题非常多,尤其是已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地方。
对于政策出台前已经建设完成的养殖场也不能"一刀切",统一强行恢复为耕地。
安康岚皋地区的养殖政策主要包括用地政策、环保政策、贷款政策、良种补贴政策、资源化利用政策和其他相关政策。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政策对于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的规定有所调整,养殖户在进行项目建设时应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带来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