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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乡县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2024-12-06 09:39:47 次浏览

金乡县水产养殖补贴政策

金乡县位于山东省济宁市,近年来为了有效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推进渔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进程,实现渔农增收和渔业增效,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以下是金乡县水产养殖补贴政策的详细

政策背景金乡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出台了《金乡县关于扶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奖励规定》(金政发〔2012〕14号),该规定以科技创新为支撑,坚持政策引领、先干后补、以奖代补原则,充分整合资源,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

主要扶持政策1. 加快推进渔业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 对新建标准池塘,规模在5亩以上且符合相关标准的,每亩一次性奖励900元。
  1. 新建普通工厂化渔业养殖场 - 对新建的普通工厂化渔业养殖场,如果建设规模符合规定标准,每亩一次性奖励5000元。

  2. 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 - 对新创建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如果达到省级标准,一次性奖励5万元。

其他奖励政策除了上述主要扶持政策外,奖励政策还对龙头企业、养殖场或专业合作社的地理标志产品、绿色、有机品牌等建设的扶持进行了明确规定。这些政策旨在引领全县渔业产业的提档升级,调动渔农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现代渔业的高效生态健康发展。

如何申请养殖补贴1. 提交申请 - 农户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向区县农业局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养殖补助申报表。

  1. 初审与复审 - 区县农业局对农户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核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查签章,再报送市农业局。

    • 市农业局对各区县申报的材料进行汇总复审,送市财政局审查后,由市财政局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注意事项- 补贴政策主要针对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并需要通过畜牧部门的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金乡县的水产养殖补贴政策旨在通过一系列的奖励和扶持措施,推动渔业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发展,提高渔业的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和企业可以积极申请相关补贴,充分利用政策支持,促进自身和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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