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鱼塘改造政策文件
农村养殖鱼塘改造政策文件
1. 佛山市养殖鱼塘改造政策
根据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发布的《佛山市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目标:到2026年实现52万亩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
补贴标准:佛山市财政按照不高于改造成本25%的标准对实施主体进行补贴。具体补贴标准为简易生态型不高于1000元/亩,标准生产型不高于2000元/亩。
补贴方式:市级全域养殖池塘改造提升工作专班办公室将对项目质量和资金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监管责任:明确使用财政资金购买、建设的固定资产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单个水产养殖企业(户)受益项目,由其负责管护运维;多个水产养殖企业(户)共同受益的项目,由行政村或村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经村(居)决定,以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方式,明确管护责任,商定运维费用。
2. 湖州市老鱼塘改造政策
浙江省湖州市为了贯彻落实全省百万亩标准建设现场会议精神,加快湖州市老鱼塘改造步伐,出台了湖政办发115号文件。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申报主体:原办法只能由村级经济合作社申报,调整后增加了“从事水产养殖并具有工商注册的业主”。
部门分工:由项目单位向当地乡镇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汇总后报农业主管部门审批,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配合农业部门做好老鱼塘改造工作。
改造标准:增加了对管理用房的格式和面积要求,管理用房的格式基本统一,每间8平方米以上,生活、储物、饲料区分别隔开。涉及外围圩堤的项目堤顶高程应高于当地“99630”最高洪水水位1米以上,堤顶宽不小于3米,内外坡不小于1:2,背水坡坡脚外10米内禁止开挖鱼塘。
补助标准:经验收合格并建立鱼塘长效管理机制的市区项目,补助标准从每亩1500元降到1200元。但符合土地开发的项目,市国土局按实际新增耕地面积另行补助300元/亩的耕地保护费用。
3. 古里镇李市村高标准鱼塘改造建设
江苏省古里镇李市村积极推进高标准鱼塘改造建设,以下是相关情况:
改造面积:李市村共有5200亩粮田面积,其中水产面积较多。该村计划改造的总面积将达到4500亩。
生态优先:在高标准鱼塘改造建设中,李市村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使水产养殖向“绿色生态”转型。鱼塘按照12%的配比建造净化池,使鱼塘废水经过三级净化达到国家排放标准后,再往鱼塘补水,达到循环利用,节约水资源,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主要品种:李市村水产主要养殖优质淡水鱼和虾蟹等品种,其中东方锦鲤具有极高的观赏价值。
4. 农业农村部等三部委联合发文
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文件,以下是相关政策要点:
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现状种植粮食作物的,继续保持不变;按照《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明确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现状种植棉、油、糖、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可以维持不变,也可以结合国家和地方种粮补贴有关政策引导向种植。
动态监测监管:自然资源部将通过卫片执法监督等方式定期开展耕地的动态监测监管。
以上政策文件旨在推动农村养殖鱼塘的改造和升级,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各地政府通过补贴、规范管理和技术改造等措施,帮助养殖户提升养殖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同时,政策也强调了土地管理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确保农业和渔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