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海水养殖拆迁政策
蓬莱海水养殖拆迁政策概述
以下是关于蓬莱海水养殖拆迁政策的相关信息:
蓬莱区清理非法养殖的措施
蓬莱区政府高度重视海洋生态环境和海上通航安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清理非法养殖。这些措施包括:
签订限时拆除协议:与禁养区内非法养殖业户签订拆除协议,协议时间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2年6月结束。业户承诺不新增养殖设施、不扩大养殖范围、不增加新苗,并在协议到期后自行拆除。
强化政策疏导:安排镇街干部包靠业户,宣讲海域使用原则,做好群众思想工作,争取群众理解和支持,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海上执法:结合伏季休渔、海上渔业生产检查等工作,开展常态化执法巡查,督促养殖户尽快清理,坚决杜绝新增非法养殖。
强化技术支撑:委托省海洋资源与环境研究院,利用光学遥感卫星、雷达高分影像等技术,定期通报非法养殖清理进度,结合海上巡航检查,杜绝仅拆除水面养殖设施、转移非法养殖区域等问题。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
养殖场拆迁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土地的补偿:如果是自有承包地,土地可以获得补偿;如果是租用的土地,土地补偿归实际承包权人所有。
养殖场建筑物、附属物的补偿:根据养殖场实际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以及附属设施综合评估计算补偿金额。
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有合法的养殖手续和营业执照的,可以根据实际产值情况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设备折旧及搬迁的补偿:养殖场内的设施设备评估后折旧的补偿,养殖场剩余物料搬迁时产生的搬迁费等都可以获得补偿。
禽畜出清补偿:这一项补偿一般是按照存栏禽畜的大小和种类进行补偿。
蓬莱区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蓬莱区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休渔时间: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单一作业类型为钓具外的其他所有作业类型渔船,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小型张网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
特殊经济品种专项捕捞:实行专项捕捞许可制度,严格实施限额捕捞、专项标识、渔获物定点上岸、船位动态监控、执法船伴航管理。
钓具渔船管理:在海洋伏季休渔期间,钓具渔船要严格执行进出港报告、固定港停靠等制度,严格按照捕捞许可证规定的作业类型、场所、时限和渔具数量进行作业,不得从事非钓具类型的渔业捕捞活动和转载、收购、运输渔获物等行为。
应休渔渔船管理:应休渔渔船应当在船籍港休渔,不得擅自转移停泊地点。严禁外地渔船休渔期间在蓬莱区港口和管辖海域停靠。
船位监测:所有渔船在航行、移泊和停港过程中,须全程开启北斗导航和船位监测终端设备,严禁擅自关闭、屏蔽、拆卸、出借和转让。
近海养殖清退整改
为了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蓬莱区积极推进近海养殖清退整改工作。省长沈晓明率队赴文昌、琼海调研,研究推进海洋渔业产业发展,强调要坚决贯彻中央环保督察要求,加快问题整改,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发展。
蓬莱区政府通过多项措施清理非法养殖,并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以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海上通航安全。同时,对于合法的养殖场,在面临拆迁时,也有相应的补偿政策。这些措施旨在促进海洋渔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渔民的转业转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