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姜寨镇的养殖政策
临泉姜寨镇的养殖政策
临泉县姜寨镇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制定了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主要目的是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推进养殖粪便的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一、强化宣传,提高养殖业主的环保意识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需强化宣传措施,大力普及涉及养殖污染治理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提高养殖业主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和承担治污责任的自觉性,促进养殖业绿色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二、主动担责,确保养殖污染治理全覆盖
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扶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乡镇人民政府应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
三、分类指导,打好养殖污染治理攻坚战
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镇级部门需配合县畜牧局、县环保局等有关部门,重点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和引导,确保规模养殖场配齐配全环保设施,严禁私自排放养殖畜禽粪便。积极引导种植养殖结合,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重点加强对非规模养殖场的监管: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因地制宜采取污染物处理措施。对于饲养数量较少的散养户,需经常进行畜禽粪便收集清运,保证畜禽粪便不随意排放。对于牛羊、禽小养殖户,需建设堆粪场,对牛羊、禽粪收集后进行堆放,发酵后实行还田。对于养殖数量较大一些的非规模养殖户,需建设沼气池,鼓励群众用畜禽粪便生产沼气、制造农家肥等进行资源再回收利用。
对小规模养殖户的治理:对于治污设施不配套,养殖污染乱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群众举报较多的小规模养殖户,由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坚决给予拆除。
加强对镇村干部的考核监督:强化责任落实,对乡镇村干部实行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对工作负责、监督有力、成效明显的,镇政府给予表彰奖励;对于不能完成养殖污染治理目标任务的镇村干部给予通报批评,实行责任追究。
四、养殖数量范围
畜禽养殖专业户(非规模化养殖):50头≤生猪〈500头(出栏)、5头≤奶牛〈100头(存栏)、10头≤肉牛〈100头(出栏)、500只≤蛋鸡〈10000只(存栏)、2000只≤肉鸡〈50000只(出栏)、30只≤羊〈200只(出栏)。
畜禽规模化养殖场(小区)规模:生猪≥500头(出栏)、奶牛≥100头(存栏)、肉牛≥100头(出栏)、蛋鸡≥10000只(存栏)、肉鸡≥50000只(出栏)、羊≥200只(出栏)。
根据2021年《颍泉区“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规定,对于脱贫户种植养殖类项目有相应的奖补政策。例如,大棚种植(1亩以上)按照每亩1000元补贴,补贴上限2000元;肉牛养殖(当年养殖1头以上)每头补贴3000元,生猪养殖(当年养殖3头以上)每头补贴1000元,肉羊养殖(当年养殖6只以上)每头补贴500元。
临泉县姜寨镇的养殖政策主要围绕加强污染防治、推进资源化利用和促进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展开,通过多种措施确保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环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