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家禽养殖政策
仙桃市家禽养殖政策
仙桃市作为湖北省的一个重要地区,对于家禽养殖有着一系列的政策和规定。这些政策旨在促进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同时保护环境和保障市场供应。
一、财政补贴和支持
种猪场补助:对于8家国家生猪核心种猪场,每家将获得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于省级地方品种资源保种场,每家将获得1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贷款贴息支持:对于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以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将提供不超过2%的比例的短期贷款贴息支持。
育肥猪保险试点:在钟祥市、江夏区、襄州区、枣阳市、黄陂区等五个县(市、区)开展育肥猪保险试点,保费为40元/头,分担比例为中央财政50%、省级财政20%、县级财政10%,养殖场户自缴20%。
能繁母猪补助:对于能繁母猪存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将按照100元/头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省、县(市、区)财政各承担50%。
二、土地和环保政策
土地使用政策: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15亩上限,将生猪养殖用地、辅助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对于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
环保政策:各地不得因环保和防疫压力限制生猪产业发展,坚决纠正超出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各地要对超越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划定的禁养区和养殖场用地政策落实情况,深入开展自查整改。
三、环境执法和管理
环境执法检查:根据省环保厅的要求,仙桃市环境保护局定期组织开展全市畜禽养殖业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以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控制,保护和改善农村环境质量。
检查对象:包括在市农业部门已登记和备案的畜禽养殖企业(场)、群众投诉强烈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以及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户、畜禽散养密集区。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区域畜禽养殖基本情况、选址合理性、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或无害化处理设施情况、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排污申报、排污许可、排污收费等制度执行情况。
工作措施:对于专项执法检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畜禽养殖企业(场)、畜禽养殖户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到位。
四、法律法规宣传和责任
法律法规宣传: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对辖区养殖户全覆盖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
责任义务告知:工作人员告知养殖户相关责任和义务,包括养殖动物要免疫、春秋防疫要主动、饲养环境要消毒、出售动物要检疫、发现疫情要报告、病害动物要处理、养殖要防治污染、违法行为要举报,并签订《畜禽养殖从业者责任义务告知书》。
通过上述政策和措施,仙桃市致力于推动家禽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确保环境保护和市场供应的双重目标。养殖户应积极了解和遵守相关政策法规,共同促进家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