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水虾养殖补贴政策
永州市水虾养殖补贴政策
一、稻田养虾补贴政策1. 补贴标准:
在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105元一亩。
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175元一亩。
计税面积外,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年70元一亩。
国家水稻田养虾的政策:
养虾稻田一般以施基肥和腐熟的农家肥为主,基肥要足,促进水稻稳定生长。
每亩可施农家肥300千克、尿素20千克、过磷酸钙20-25千克、硫酸钾5千克,插秧前一次施入耕作层内。
放虾后一般不施追肥,以免降低田中水体溶解氧,影响对虾的正常生长。
二、稻田养虾技术指导1. 选择稻田:
选择水质好、水源足、面积在30亩至50亩的地块。
在利用之前,需对田埂进行加固和加宽加高,确保田里的水位在65厘米以上。
开挖环形沟,深度在 米左右,宽度在两米左右。若面积较大,需在中间每隔约30米的距离挖开一条沟。
确定放养时间:
种虾的放养时间一般在八月的中下旬,稻谷收完后进行清理即可放种虾。
虾种的密度一般是每亩地5公斤至17公斤的23克左右的种虾,雌雄比例为2比1。
三、养殖补贴政策标准1. 政策补贴标准:
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
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四、水产养殖类补贴申请指南1. 补贴对象:
- 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
补贴范围:
- 綦江区内(集中连片养殖30亩以上业主),申报单位无违规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为,对当地渔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申报单位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补贴标准:
- 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申请程序:
- 业主申报--街镇初审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申报结果公示--下达项目通知。
申请材料:
- 项目申报方案、池塘流转合同、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
- 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请注意,具体的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联系当地相关部门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和申请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