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养殖业优惠政策
残疾人养殖业优惠政策
一、残疾人养殖业的优惠政策概述
残疾人从事养殖业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以下是残疾人养殖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残疾人持残疾证可以享受免费参观博物馆、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政策(大型商业活动、体育比赛除外),并且在场所内政府定价、管理的缆车、游园车等费用减半。
出行优惠:盲人和一级肢体残疾的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地铁、轮渡等交通工具(各地的政策略有差异),并且公共停车场免收残疾人停车费。
生活服务优惠:残疾人家庭安装的有线电视维护费给予优惠,安装电话、水、燃气只收取工本费。
生活保障:城乡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并在原有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基础上提高20%的金额比例。残疾人还可以享受医疗保障,例如在医疗机构就医免收挂号费,特困残疾人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补贴,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免费配置辅助器具。
特殊教育:对接收义务教育的城乡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免收教材费,并给予生活补贴。义务教育寄宿的贫困残疾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彩票公益助学金,额度分别为200、500元和800元。应届考入二本以上院校的残疾学生可以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助学基金,考入本科、大专、中专的残疾学生分别可以享受3000、1000元的助学金。
就业优惠: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每安置一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 万元。残疾人个人劳务免收营业税,个人从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动的,免收增值税(参与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的,不享受此优惠)。
二、残疾人养殖业的具体扶持措施
根据最新的政策信息(发布于2023年),以下是残疾人从事养殖业的具体扶持措施:
扶持对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户籍在当地的农村残疾人,注册并经营农业种植养殖加工业的个体或企业,以及经县残联审核的残疾人就业帮扶基地、残疾人领办企业等。
扶持条件:扶持对象需具备一定的经营规模和资质,正常经营2年以上,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辐射带动能力,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残疾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帮扶意愿。还需具备一定的产业规模和基本设施,开展残疾人帮扶工作时间1年以上,并直接辐射带动5人(户)以上农村残疾人或农村重度残疾人家庭成员创业就业。
扶持标准:被确定的残疾人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及其他农业产业项目补助2万元。具体包括:
种植方面:种植优质果园、蔬菜、花卉等10亩以上,设施农业生产高效日光温室2亩以上(2个大棚以上),塑料高架大棚3亩以上(6个大棚以上)。
养殖方面:养殖的禽类存栏数不少于1000只,或养猪存栏80头以上、羊存栏数150只以上、养牛存栏数20头以上。
农业加工业方面: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形成产业化规模。
带动和帮扶周边残疾人家庭5人(户)以上应用农业科学新技术增产增收增效。
三、残疾人创业养殖补贴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文件,国家对残疾人创业给予了扶持政策,其中包括了养殖业。具体补贴金额和条件如下:
一次性创业补贴:残疾人自主创业或合伙经营,可申请一次性5000元至12000元创业补贴。其中,在创业园区内创业的,还可享受园区优惠政策。
贷款贴息:残疾人从事养殖业,可以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残疾人创业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
场地租金补贴:残疾人从事养殖业,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不超过100平方米的场地租金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残疾人从事养殖业,可以向当地政府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贴的具体金额和条件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变化而有所不同。如果您是残疾人并且有创业的意愿,可以向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咨询具体的政策细节。
来说,残疾人从事养殖业可以享受多种优惠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出行优惠、生活服务优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