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养殖补贴政策
湖北十堰市养殖补贴政策
以下是关于湖北十堰市养殖补贴政策的详细信息:
一、能繁母牛补贴1. 政策标准:养殖户饲养10头以上能繁母牛(16月龄左右、体重350斤以上的能够繁殖的母牛),享受每头450元的补贴。该补贴对能繁母牛养殖量有下限要求(最低10头)无上限要求,对养殖大户的数量无指标限制。
申领程序:需由养殖户自行上报村防疫员,由村防疫员上报村委会、镇畜牧兽医服务中心、镇政府。由区畜牧局、镇政府、镇财政所、镇畜牧站共同组织人员验收,填报盖章后上报区畜牧兽医局。待资金下发后,由镇财政所直接兑现到养殖户一本通存折上。
实施情况:根据2015年的记录,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已通过区畜牧局、镇政府、镇财政所、镇畜牧站的联合验收,并由区畜牧局经财政直接兑付到个人一卡通存折。2016年,尚未接到关于申报能繁母牛补贴的相关文件。
二、养羊补贴政策1. 政策规定:养殖户养羊100只含100只以上,每只羊可得到当地补贴50-100元;200只含200只以上,每只羊补贴150元以上;形成规模的养殖户500只以上,每只羊可获得补贴300元。
- 优惠措施:提供养殖技术指导,全程免费运输,签订回收合同。山东洪威牧业集团是省畜牧局指定的牛羊驴调拨基地,能够凭引种合同申请补贴金。
三、养殖补贴政策标准1. 政策补贴标准:每头补助50元。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 其他支持:养殖业用地按种植业用地对待,养殖业用水用电按种植业计算征收费用;金融部门对养殖业小额贷款要放开,加大信贷力度,可以实行联户担保。
湖北十堰市的养殖补贴政策主要包括能繁母牛补贴和养羊补贴。具体的补贴标准和申领程序已详细列出。还有针对养殖业的其他支持措施,如用地、用水、用电的优惠政策以及金融贷款的支持。养殖户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补贴政策并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当地畜牧部门或相关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