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养殖政策
延津县养殖政策概述
延津县位于河南省新乡市,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为了促进当地农业的发展,延津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农业保险和扶持政策。本文将详细介绍延津县的养殖政策及其相关实施细节。
农业保险政策
根据延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延津县2021年农业保险实施方案》,延津县的农业保险政策主要包括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两大部分。
种植业保险
种植业保险主要覆盖 (含优质 )、花生等作物。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如下: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例如, 的保险金额为45元/亩,农户自缴保费为 元/亩。
保险责任:包括暴雨、洪水、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以及病虫草鼠害等自然灾害和病虫害。
养殖业保险
养殖业保险主要覆盖能繁母猪、育肥猪等。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如下: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例如,能繁母猪的保险金额为12元/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为 元/头。
保险责任:包括重大病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保险个体的直接死亡。
优质 保险
优质 保险是一项特殊的保险政策,旨在保护优质 种植户的利益。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用如下:
保险金额及保险费:优质 的保险金额为45元/亩,农户自缴保费为 元/亩。
保险责任:同普通 保险。
财政保费补贴
为了减轻农户的经济负担,延津县政府还提供了财政保费补贴政策。具体如下:
普通 保险:市、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对农户应负担保费20%部分实行“财政直补”模式。
花生保险:市、县财政按照3:7的比例对农户应负担保费20%部分实行先缴后补。
优质 保险:农户只需承担自缴保费30%的二分之一(即总保费的15%),剩余15%农户自负保费由市、县财政按3:7的比例进行补贴。
建档立卡户:对建档立卡户取消育肥猪保险年出栏500头以上的门槛要求,取消对能繁母猪等险种的起保规模限制,确保建档立卡户“愿保尽保”,建档立卡户自缴保费由县财政负担。
承保区域
根据延津县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延津县农业保险由2020年三家中标保险公司继续承保。保险承办机构不得跨区域承保。
部门职责
为了确保农业保险政策的有效实施,延津县政府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
乡(镇)政府、街道办:负责宣传落实农业保险政策,并组织辖区各村(居)积极申报,力争让所有农户参与投保。
保险承办机构:负责农业保险保单的真实性以及承保、理赔操作的合规性,负责和村(居)委入户承保,负责参保作物面积核定并登记造册。
村(居)委会:负责审核农户参保面积不高于2020年粮食直补面积,收取农户保费并将保费和清册报乡镇政府、街道办签字盖章后交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本村(居)参保入户率达到100%。
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将村(居)委收取的农户保费与保险清册进行核对,按要求进行抽查并出具抽查报告,负责将农户保费一次性划转给保险承办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种植、养殖业保险承保数据进行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出保费拨付申请;对优质 参保相关信息进行认定,对其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服务,提供专家鉴定等技术支持。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对森林业保险承保数据进行核对、汇总,确认无误后向县财政局提出保费拨付申请;协助保险公司做好承保理赔服务,提供专家鉴定等技术支持。
支持乡村振兴的贷款政策
除了农业保险政策,延津县政府还通过与金融机构合作,为农户提供贷款支持。例如,延津农商银行推出的信用户贷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