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牛养殖政策
诸城牛养殖政策
以下是关于诸城市肉牛养殖的相关政策信息:
一、政策背景为了指导肉牛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省肉牛办印发了十四条措施,旨在推动金融政策调控,降低肉牛养殖风险和成本,同时鼓励银行、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调整金融产品,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
二、具体政策措施1. 足额安排肉牛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
- 满足养殖场户肉牛保险需求,降低肉牛养殖风险和成本。
鼓励金融机构支持:
鼓励银行、农担公司等金融机构及时调整金融产品,对于贷款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通过适当延长放款期限、申请贴息等方式,帮助养殖户渡过难关。
鼓励降低贷款门槛和成本,扩大贷款融资额度,进一步发挥融资贷款在牛价下跌过程中的“稳定器”作用。
调整结构保护产能:
加快引牛补贴政策、基础母牛扩群提质增量等项目审核,推动补贴资金尽快到户。
指导养殖场户调整养殖结构,淘汰低产能、使用时间长、健康状况差的繁殖母牛,尽最大可能支持和指导场户留存优质能繁母牛,改善群体质量,保障产业优质产能。
降低繁改交易服务费用:
鼓励肉牛冻精生产、经营和销售单位适当降低冻精销售价格,满足肉牛养殖场户购买能力。
鼓励肉牛繁殖改良站点适当降低肉牛配种服务费,满足肉牛养殖户配种需要。
鼓励交易市场适当降低对入市、代存及交易牛只收费。
鼓励大项目低价入栏积蓄后劲:
- 加快千头以上肉牛大项目建设,鼓励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有条件的企业抓住机遇适时抄底入栏补栏,购买省内高品质的犊牛和基础母牛入栏补栏,为项目后续快速发展提前布局。
拓展产销对接发展新业态:
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调节作用,引领推动养殖、屠宰加工企业拓宽肉牛及其产品市场销售渠道。
政府有关部门加强产销对接的组织协调,支持企业主动拓展消费市场,推动前端养殖和终端消费精准对接。
鼓励企业发展“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电商销售+社区团购”等营销方式新业态,支持规模养殖场(户)通过代宰加工、门店销售等形式延伸经营链条,降低生产成本,增加营收效益。
鼓励省内屠宰企业扩能降费:
鼓励规模以上屠宰加工企业释放优势产能,对屠宰具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省内育肥出栏肉牛且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的企业予以奖励。
号召本地肉牛屠宰加工龙头企业积极作为,适当降低代宰屠宰收费,在肉牛市场价格出现波动时,严格履约,优先收购合同牛、订单牛和省内育肥牛。
倡导消费扩大本地市场需求:
引导鼓励域内餐饮、集体伙食等单位以及熟食加工、预制菜等企业积极消费本地牛肉产品,采取发放牛肉消费券等方式,激发本地牛肉市场消费活力。
倡导消费本地牛肉产品,扩增餐饮消费市场需求。
打造产业品牌扩大市场份额:
降低饲料饲喂及养殖成本,推广菌酶协同、茎穗兼收一次性作业等秸秆饲料化利用技术,降低饲养成本。
同时,推广使用玉米秸秆、青(黄)贮饲料等替代精料,根据肉牛不同阶段合理搭配日粮,做到少喂勤加,减少浪费。
同时,指导企业在建设牛舍时量力投入,避免在建筑上投入过多成本。
加强防疫降低疾病风险,拓宽养殖户掌握市场供需变化、国内外生产情况以及政策变化等信息渠道,引导养殖场户制订更为合理的养殖计划和销售策略,积极应对市场风险。
三、其他相关扶持政策1. 繁殖补贴:
- 可以繁殖的肉牛补贴10元/头;牦牛种公牛补贴20元/头;荷斯坦牛、娟姗牛、奶水牛(仅限于母牛)补贴30元/头;其他品种的繁殖母牛补贴20元/头;对开展优质荷斯坦种用胚胎引进补贴试点,每头牛补贴5000元。超过25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