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寿宁县种植养殖补贴政策

2025-02-05 10:27:31 次浏览

寿宁县种植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寿宁县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近年来为了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出台了一系列种植养殖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种植养殖业,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2024年寿宁县托溪乡种植养殖补助政策

根据发布的《2024年托溪乡建档立卡脱贫户产业补助的实施方案》(寿托政〔2024〕15号),以下是具体的补助政策:

养殖业补助

  1. 牛羊养殖 - 补助标准:养牛、养羊1头,补助100元,最低养殖5只起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2. 特殊养殖业 - 补助标准:养鱼、田螺、泥鳅1亩,补助3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养殖蜜蜂1箱补助3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种植业补助

  1. 茶叶 - 补助标准:年内每种植或复垦施肥1亩,补助2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严禁毁林种植。

  2. 水稻 -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500元,复垦撂荒每亩补助700元。

  3. 高山蔬菜 - 补助标准:新种植高山蔬菜,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4. 高辣度辣椒 - 补助标准:新种植高辣度辣椒,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5. 黄精种植 - 补助标准:新种植黄精,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6. 特色种植业(猕猴桃、中药材等) - 补助标准:中药材(四叶参、黄栀子等)种植1亩,补助300元,新种植中药材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其他补助

  1. 农机项目 - 支持农机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具体补助标准未详。

  2. 公益性岗位 - 支持各村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各村发放总工资大于5000元)补助5000元。

寿宁县林下种植补贴政策

根据发布的相关政策,以下是林下种植补贴的具体

补贴项目

  1. 林下种植 - 包括林药、林菌、林粮、林茶、林菜、林果、林花、林草等八种模式。

  2. 林下养殖 - 包括人工养殖和野生动物资源驯养。

  3. 林下采集 - 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的采集活动。

  4. 森林景观利用 - 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资源的多种功能和森林内多种资源,开展的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

补助对象

  • 林农、合作社、家庭林(农)场和少数民族村寨等林下经济主体。

  • 优先补助“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经营的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

  • 能实现林下经济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

  • 项目补助对象以当年的新增项目建设为主,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补助范围

  • 林下种植(包括野生植物资源抚育)、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附属设施配套等。

  • 重点扶持示范建设、品牌创建、森林康养。

  • 补助项目必须在林地上(包括林业资源档案是林地的大小班号范围和实地是杉、松、阔、竹林、油茶林的地块范围),建设地点在园地、农地上的项目不予以补助。

  • 具体种植模式为间种、套种、立体种植等模式。

补助标准

  1. 黄精(含黄精、多花黄精、滇黄精) - 每亩种植不少于2000株,种子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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