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种植养殖补贴政策
寿宁县种植养殖补贴政策概述
寿宁县位于福建省宁德市,近年来为了促进当地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出台了一系列种植养殖补贴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种植养殖业,提高生产效率,增加收入。
2024年寿宁县托溪乡种植养殖补助政策
根据发布的《2024年托溪乡建档立卡脱贫户产业补助的实施方案》(寿托政〔2024〕15号),以下是具体的补助政策:
养殖业补助
牛羊养殖 - 补助标准:养牛、养羊1头,补助100元,最低养殖5只起补,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特殊养殖业 - 补助标准:养鱼、田螺、泥鳅1亩,补助3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养殖蜜蜂1箱补助300元,最高不超过5000元。
种植业补助
茶叶 - 补助标准:年内每种植或复垦施肥1亩,补助2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严禁毁林种植。
水稻 - 补助标准:每亩补助500元,复垦撂荒每亩补助700元。
高山蔬菜 - 补助标准:新种植高山蔬菜,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5000元。
高辣度辣椒 - 补助标准:新种植高辣度辣椒,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黄精种植 - 补助标准:新种植黄精,每亩奖补5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特色种植业(猕猴桃、中药材等) - 补助标准:中药材(四叶参、黄栀子等)种植1亩,补助300元,新种植中药材每亩补助1000元,补助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其他补助
农机项目 - 支持农机项目的推广和应用,具体补助标准未详。
公益性岗位 - 支持各村开发公益性岗位吸纳脱贫劳动力(含易致贫返贫监测对象)就地就近就业,每吸纳1个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半年以上且各村发放总工资大于5000元)补助5000元。
寿宁县林下种植补贴政策
根据发布的相关政策,以下是林下种植补贴的具体
补贴项目
林下种植 - 包括林药、林菌、林粮、林茶、林菜、林果、林花、林草等八种模式。
林下养殖 - 包括人工养殖和野生动物资源驯养。
林下采集 - 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的采集活动。
森林景观利用 - 合理利用森林景观资源的多种功能和森林内多种资源,开展的有益人类身心健康的经营活动。
补助对象
林农、合作社、家庭林(农)场和少数民族村寨等林下经济主体。
优先补助“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经营的有辐射带动能力的林下经济龙头企业。
能实现林下经济产业“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补助对象以当年的新增项目建设为主,同一项目建设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补助范围
林下种植(包括野生植物资源抚育)、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附属设施配套等。
重点扶持示范建设、品牌创建、森林康养。
补助项目必须在林地上(包括林业资源档案是林地的大小班号范围和实地是杉、松、阔、竹林、油茶林的地块范围),建设地点在园地、农地上的项目不予以补助。
具体种植模式为间种、套种、立体种植等模式。
补助标准
- 黄精(含黄精、多花黄精、滇黄精) - 每亩种植不少于2000株,种子苗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