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养狗养殖户补贴政策
南宁养狗养殖户补贴政策
并未提及具体的养狗养殖户补贴政策。
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公示
1以下是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收费依据:《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南宁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自治区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南宁市养犬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批复的通知》(南价费〔2015〕25号)。
收费范围及对象:南宁市行政区域内重点管理区范围内的养犬单位和个人。
收费单位及数量:每年每只犬。
收费标准:
每年每只150元。
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服务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减免优惠。
盲人饲养导盲犬、肢体重残人饲养扶助犬,以及七十岁以上孤寡老人饲养一只犬的,免收管理服务费。
养犬登记证、犬只电子识别标识、犬只标识牌遗失或者损毁需要补办的收费标准:
养犬登记证工本费10元/证。
犬只电子识别标识工本费42元/个。
犬只标识牌工本费15元/副。
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
2和5以下是南宁市养犬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
限养数量:重点管理区内,每户可以养犬1只。一年内无养犬违法行为的,可以申请登记饲养第二只。
管理费优惠:养犬人连续两年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并缴纳养犬管理费的,从第三年起减半收取管理费。但养犬期间存在违法养犬行为的,不得享受下一年度养犬管理费减免优惠。
收费和使用公开:养犬管理费收取和使用定期向社会公开。
目前南宁市并没有针对养狗养殖户的补贴政策。现有的规定主要是关于养犬管理和收费方面的信息。如果您有其他具体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信息,以便更好地为您解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