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新疆林下养殖规定最新政策

2025-02-05 10:24:34 次浏览

2024年7月,关于新疆林下养殖的最新政策主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梳理:

一、在林下可以放养或圈养鸡、鸭、鹅等禽类,每亩一般投放60-100只左右。林下还可种植 、大豆、花生、棉花、绿豆等作物,作物一定要与林木保持50厘米以上的距离。或者可以种植一些较为耐荫的白芍、金银花、薄荷、黄芪、沙参、百合、薏米、大青叶、丹参、白术等作物。

二、林下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关于林下养殖要办理的手续,每个地方的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但一般来说,林下养鸡需要办理土地备案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环评手续和养殖备案手续。办理之前一定要确定好规模以及养殖品种,然后去相关的部门咨询。

三、如果经过当地林业部门的批准,林地建养殖场就属于合法的行为;如果没有经过当地林业部门批准,私自建养殖场的,就属于违法行为。

四、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管理工作,促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办法适用于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创建、申报、评审、认定、评价与管理等工作。创建示范基地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通过严格的评审和认定程序。

五、对特定地区和群体的倾斜政策

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西藏和四省(青海、云南、甘肃、四川)涉藏州县、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革命老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适当倾斜;对大学生、科技工作者、退役军人等返乡下乡人员及林草乡土专家建设的林下经济示范基地,予以适当倾斜。

新疆地区的林下养殖政策主要包括养殖种类和规模的规定、所需办理的手续、林地建养殖场的合法性、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的创建与认定以及对特定地区和群体的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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