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养殖补贴标准
邢台市养殖补贴标准
以下是关于邢台市养殖补贴的相关信息:
养殖补贴中的政策补贴标准是:每头补助50元。以上补助,必须达到标准化规模养殖的自繁自养场,由畜牧部门验收合格后,由财政兑现补助。
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1. 生猪养殖补贴:
新建圈舍每平方米40元。
沼气池每立方米150元。
引进优质母猪每头补助400-600元。
贷款贴息50%。
补助800万元;有1000多个养猪场以上。
生猪养殖规模为1000至1999头,补贴40万元。
标准化养殖项目主要针对在主产区采用"奖励补给"的方法,支持适度规模的养猪场进行标准化改造和扩建。
农民饲养的可繁殖母猪,补助标准为每头50元;可以繁殖的雌性猪还提供保险补贴。
农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
水产养殖补贴:
国家对水产养殖的补贴包括鱼苗补助、渔业柴油补助、互助保险费和渔业贷款贴息。
罗非鱼每亩补助120元,以2000条每亩鱼为基础,每个家庭最高补助 万元,水库最高补助6000元。
养牛补贴:
新增存栏1万余头的补助金为300万元,超过2万人的补贴资金为400万元,超过5万或500万元。
在省级财政每头补助500元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将给予每头补助500元的补贴,市政财政已累计补助2亿元。
对于个体养殖户的繁殖规模超过100头,每头牛补助200元。
养鸡补贴:
为了确保养鸡的规模和健康,一些地方Z府将为标准化建设养鸡场的农民提供一定的养鸡场补贴。
一般饲养一万以上补贴八万元,饲养两万只10万元,饲养三万余千元以上的补贴十二万元,4万多个或更多超过15
附加补贴是指养鸡设备、租用养鸡土地和与养鸡农业相关的补助。
肉羊养殖补贴:
- 只要绵羊达到一定规模,就可以获得补贴。
申请补贴的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
- 农户需向所在区县(市)农业(畜牧)局(中心)提交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初审和复审:
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组织对农户提交的申报材料内容和现场建设情况进行初审,走法定程序后,再报送市农业局。
市农业局对各区县(市)申报的《畜牧业规模养殖补助申报表》进行综合汇总、抽查复审,汇总全市畜牧资金补助计划送市财政局审查后,由市财政局在每年5月或11月直接将补助资金拨付到农户指定的账户。
监督和管理- 区县(市)级农业(畜牧)局(中心)和财政局应当加强畜牧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保障补助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 市农业局和市财政局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进行检查。
请注意,具体的补贴政策和标准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建议您咨询当地农业(畜牧)局(中心)或相关政府部门,获取最新的补贴信息和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