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中江县养殖环保政策
德阳市中江县养殖环保政策
德阳市中江县在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方面制定了详细的政策和措施。
一、总体要求中江县的养殖环保政策旨在保护和改善水环境质量,推动种养结合、种养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创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有效治理模式,实现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二、综合整治目标1. 禁养区管理:禁养区内无规模养殖场。
粪污处理:养殖场液体粪污通过暗管或暗沟收集进行厌氧处理后,进入贮存池;干粪收集堆放腐熟发酵,最终将处理后的粪污还田还土,避免直排,实现全部综合利用和达标排放。
河流和水库管理:河流、水库无放养水禽,保持养殖环境良好。
年度计划:2017年全县计划关闭畜禽养殖场2个,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场40个,规模化养殖场配套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80%以上,畜禽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三、综合整治依据1. 法规依据:包括《畜牧法》、《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
政策依据:如《中江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中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力做好环保工作的紧急通知》、《中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建规模畜禽养殖场管理的通知》等。
技术标准:如《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四、综合整治原则1. 责任主体原则:畜禽养殖场(户)是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主体,各乡镇人民政府是污染治理的监管主体,环保部门和畜牧部门依法履行职责。
“二区”分别治理原则:对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分期分批实施取缔、搬迁、转向;对非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实行标准化养殖,粪污规范处理后以综合利用为主、达标排放为辅进行整治。
依法依规发展原则:畜禽养殖场的建设和发展要符合国土、建设、畜禽养殖布局和污染防治等规划。
资源利用原则:加强畜禽排泄物的综合利用,推广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动植物互惠等技术的应用和生态农业生产模式。
五、大力推行有效的整治模式1. 粪污-沼气-种植模式:主要包括畜(禽)-沼-林、畜(禽)-沼-蔬、畜(禽)-沼-果三种模式。
垫料饲养模式:在圈舍地面上铺垫一层秕壳、秸秆等垫料,粪污混于垫料中收集用作肥料,实现养殖粪污零排放。
室外发酵床微生物处理粪污模式:畜禽养殖产生的粪污收集到室外发酵床进行微生物发酵,实现养殖粪污零排放。
粪污-种植模式:畜禽产生的粪污收集发酵后直接用于种植业。
粪污-过滤-沉淀-生物净化模式。
六、用地政策养殖生产及其直接关联的畜禽粪污处理、检验检疫、清洗消毒、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养殖设施用地,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占补平衡。新建畜禽养殖设施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
七、环保政策对年出栏5000头以下的生猪养殖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对年出栏5000头及以上和涉及环境敏感区的生猪养殖项目按规定实行审批。
八、贷款政策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为符合担保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和屠宰加工企业提供信贷担保服务,降低担保费用,确保政策性农担业务贷款主体实际负担的担保费率不超过 %。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抵押贷款,生猪、牛羊等畜禽活体抵押贷款业务正在试点开展。
九、良种补贴政策中央财政资金在四川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对使用良种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能繁母猪养殖场(户)进行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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