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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水产养殖最新政策

2025-01-14 09:32:03 次浏览

青海水产养殖最新政策

以下是关于青海水产养殖的最新政策信息:

1. 补贴政策和申请指南

根据发布的水产养殖类补贴申请指南,以下是相关的补贴政策和申请流程:

  • 补贴对象:集中连片30亩以上的养殖池塘业主。

  • 补贴范围:适用于綦江区内(集中连片养殖30亩以上业主),申报单位无违规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行为,对当地渔业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明显,申报单位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补贴标准:每亩不低于1200元的标准予以资金补助。

  • 申请程序:业主申报--街镇初审上报--区农业农村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实施对象--申报结果公示--下达项目通知。

  • 申请材料:项目申报方案、池塘流转合同、申报主体财务收支情况表。

  • 咨询电话:- 受理单位:綦江区农业农村委水产站。

2. 省级现代农业发展(渔业)工程项目

  • 资金支持:近三年来资金均为100万,1--2个县区实施。

  • 支持对象:主要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 建设内容:用于集中连片的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流水养殖基地、池塘内循环基地、陆基集装箱式推水示范基地和稻田综合种养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和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改造升级。

  • 补助条件: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不少于200亩,或流水养殖基地新建不少于5亩,或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不少于10亩,或新建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不少于20格,或稻渔综合种养改扩建不少于1000亩。

  • 补助标准:池塘标准化健康养殖基地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5000元,流水养殖基地新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亩补助不超过20万元,池塘内循环养殖槽改扩建及其养殖配套设施设备每亩补助不超过10万元,陆基集装箱式推水养殖设施设备每个补助不超过5万元,稻渔综合种养基地改扩建每亩补助不超过1000元。

3. 市级特色水产补助资金

  • 资金支持:2012--2014年及2016年均为80万元,2017年为100万元。

  • 支持对象:原则上为有一定规模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

4. 其他相关政策

  • 生猪大县奖励政策:专项用于生猪生产,具体包括规模化生猪养殖户(场)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的支出,以及保险保费补助、贷款贴息、防疫服务费用支出等。

  • 能繁母猪保险政策:按“应保尽保”的原则推进能繁母猪保险。中央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地区为中西部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直属垦区。其中,中西部地区保费由中央财政补贴50%,地方财政补贴30%,养猪场户承担20%;东部地区由地方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 畜牧标准化规模养殖扶持政策:国家每年在全国范围内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2008年开始,国家开始支持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2012年国家又对部分省份肉牛肉羊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开展标准化改扩建。支持资金主要用于养殖场(小区)水电路改造、粪污处理、防疫、挤奶、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等。

  • 畜禽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农业部支持畜禽标准化养殖,主要支持生猪、蛋鸡、肉鸡、肉牛和肉羊等畜种。肉牛、肉羊项目优先支持饲养母畜的标准化养殖场。

  • 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国家研究立项实施畜禽粪污等农业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选择一批畜禽粪污处理利用问题比较突出,且具有能够就近消纳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条件的县(市),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试点探索能够推广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处理技术和商业化模式。

5. 青海省加快渔业养殖绿色有机发展的实施方案

  • 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引领,以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实现渔业绿色有机发展为目标,加快构建渔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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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远养殖政策规定 唐山水产养殖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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