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坪县养殖户补贴政策文件
兰坪县养殖户补贴政策文件
关于对政协十届兰坪县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案第130号的答复
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州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开展兰坪县畜禽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指导和监管工作。以下是具体的补贴政策和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
县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病死畜禽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监督员确认后,对自愿申报补助的进行了资金兑付。
出台了《兰坪县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实施方案》(兰农发﹝2023﹞50号),对辖区内养殖场户病死猪、牛、羊、禽、马等动物,只要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严格按文件规定程序上报的,予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
零星发生畜禽疫情的处理:
- 由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和监督,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村委会统一对病死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
基础设施建设:
- 指导县内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套建设与规模相适应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如化尸池和焚烧炉等。
执法和监督:
- 依法立案查处未按照规定处理或随意弃置病死动物的案件,有效打击了违法者行为,教育了群众。
宣传和教育:
建议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村、社干部加大养殖场户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让养殖场户明白病死畜禽可能携带传染病原体,不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
鼓励群众举报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行为,一经查实,县农业农村局将依法处理。
- 联系人:李白英- 电话:
通过以上措施,兰坪县农业农村局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由于该县养殖以散养为主,规模养殖为辅,养殖数量大,养殖户多广,部分群众病死畜禽无害处理意识淡漠,仍存在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的现象。因此,加大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仍然是今后工作的重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