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环保标准最新版
水产养殖环保标准最新版
以下是关于水产养殖环保标准的最新信息:
1. 《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
海南省于2023年发布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该标准旨在规范海南省水产养殖环境管理,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保护自然水体的生态环境。
适用范围:适用于海南省行政区域内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
主要内容:
规定了池塘和工厂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的术语和定义、排放分级与水域分类、排放限值、排放要求、监测方法、一般规定、结果判定、实施与监督。
根据接纳养殖尾水自然水域的环境功能,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限值分为一级和二级。
将养殖尾水受纳水域划分为三类:特殊保护水域、重点保护水域和一般水域。
2. 《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生态环境部于2021年组织制定了《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该导则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地方排放控制相关标准,精准开展地方水产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背景:考虑到全国不同区域水产养殖的品种、规模、养殖方式以及产排污特征存在显著差异,全国统一的国家排放标准难以支撑各地水产养殖业的精准、科学治污。
目的:指导地方制定适合本区域的水产养殖业尾水排放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推动水产养殖的绿色发展和环境质量改善。
监测与控制
1. 监测方法
根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监测方法的确定参考了行业标准《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海水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3-2007)规定的方法以及更新后的检测方法,并进行了补充。具体包括:
淡水总氮增加了流动分析法和气相分析法。
淡水总磷增加了流动分析法。
海水总氮、总磷检测方法增加了流动分析法。
2. 排放限值
根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排放限值根据不同水域的环境功能和保护目标进行分级:
一级排放限值:适用于特殊保护水域和重点保护水域。
二级排放限值:适用于一般水域。
最新的水产养殖环保标准包括《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和《地方水产养殖业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制订技术导则》。这些标准和导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规范水产养殖环境管理,促进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保护自然水体的生态环境。通过科学合理的排放控制和监测方法,可以有效减少水产养殖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实现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和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