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特种养殖中药材的要求
国家对特种养殖中药材的要求
一、扶持对象国家对于特种养殖中药材的扶持对象主要包括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这些主体需要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且使用的土地手续合法,近三年来无违法违纪记录,征信良好。
二、奖补方式国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来鼓励特种养殖中药材。具体的奖补标准根据不同类型的特种养殖有所区别。
三、联农带农国家鼓励特种养殖中药材的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多种方式联农带农,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产品、带种带养、务工就业、财产性收益、技术培训指导、产业项目资产收益分配、提供社会化服务、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入股分红、品种改良等。
四、奖补类型1. 鸵鸟、山鸡、肉鸽、肉兔养殖奖补:
建设要求:存栏规模和年出栏量需达到一定标准,养殖基地需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手续,不在禁养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租赁期须5年以上。
奖补标准: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为依据,每出栏1只鸵鸟奖补100元,山鸡每只奖补5元,肉鸽每只奖补2元,肉兔每只奖补5元。
蛇类养殖奖补:
建设要求:养殖场地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存栏量需达到5000条及以上,具备野生动物驯养许可证或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与相关医药公司签订定向销售合同。
奖补标准:以引种合同、发票、现场复核照片等证明材料为依据,每条蛇奖补10元。
鹿类养殖奖补:
建设要求:存栏量需达到200头及以上,年出栏量需达到100头及以上,场地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不在禁养区内,不占用基本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土地租赁期须5年以上。
奖补标准:以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为依据,每出栏1头奖补200元。
中药材种植奖补:
建设要求:新型经营主体在市内净地种植的药材连片种植面积需达到20亩以上,林下(套种)连片种植面积需达到50亩以上,种植管理基地需达到相关中药材种植管理标准要求。
奖补标准:经验收合格后,净地按300元/亩,林下(套种)按100元/亩进行奖补。
五、政策咨询有关特种养殖中药材的奖励政策的具体建设内容和要求、验收标准、申报时间地点等,可以咨询各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及各行政村(社区)村委会。
国家对于特种养殖中药材的要求主要体现在扶持对象、奖补方式、联农带农、奖补类型以及政策咨询等方面。通过这些措施,国家希望能够有效推动中药材的特种养殖,促进农业的多样化和可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