淳化县养殖规划用地
淳化县养殖规划用地概述
淳化县位于中国陕西省咸阳市,近年来在养殖业方面取得了显著的发展。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规划养殖用地,以下是关于淳化县养殖规划用地的相关信息。
淳化县养殖用地的具体规划和用途
淳化县在养殖用地的规划和用途方面有明确的规定和措施。以下是具体的规划和用途: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些主体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作为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
- 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附属设施用地:
- 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养殖用地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对于计划在淳化县从事养殖业的个人或企业,以下是养殖用地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提交申请:
- 计划养殖者需持设施农用地建设方案及用地协议向所在地乡镇政府提出用地申请。
审查和现场踏勘:
乡镇政府依据设施农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由乡镇政府牵头,会同区国土、农业、畜牧、环保等部门及计划养殖者对项目用地进行现场踏勘。
畜牧部门具体审核畜禽养殖场规模布局及畜禽种类是否符合畜牧规划要求,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乡镇政府报区政府审批。
批准和建设:
经区政府批准后,计划养殖者方可建设生产设施用地。
后经国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初验符合设计要求的,国土部门向经营者颁发设施农用地备案通知书,计划养殖者方准建设附属设施用地。
政策支持和保障
淳化县政府为了促进养殖业的发展,提供了以下政策支持和保障:
农用地管理:
- 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分类管理:
-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
复耕保障:
- 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审批手续:
- 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淳化县在养殖用地的规划和管理方面有着明确的规定和措施。无论是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其他企业和个人,都可以根据相关的政策和流程,申请和使用养殖用地。通过合理的规划和管理,淳化县致力于推动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当地的经济增长和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