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羊养殖地方标准
山羊养殖地方标准
一、养殖场扶持政策根据陇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六稳六保”政策,对于新建的标准化羊舍和塑料控温羊棚(舍),如果规模在100只以下,将按照200元/平方米的标准一次性予以补贴。
二、羊床改造扶持政策对于按照标准实施羊床改造,并配套安装恒温水槽、电动刮粪机等设施的家庭牧场,根据不同规模提供一次性补贴。具体如下:
- 500只以下:补贴4万元- 500只以上:补贴8万元- 1000只以上:补贴16万元- 5000只以上:采取“一事一议”办法进行补助
三、良种改良政策养殖场引进国外进口冻精、性控细管、胚胎等,将按购买价格的80%补贴。根据养殖场奶山羊存栏规模,按每50只一只种公羊的比例,对养殖场引进种公羊价格的60%予以补贴。
四、奶价扶持政策对于向县内乳品加工企业交售鲜羊奶的养殖场(户),除收购奶价外,按实际收购量1元/公斤的标准予以补贴。根据奶山羊存栏数量和鲜羊奶交售量的增加比例,还有额外的奖补政策。
五、满槽满圈扶持政策在全县未达到设计规模的奶山羊养殖场中,从省内县外(如富平、三原等地)统购羊只在30只以上的,隔离期满后,每只补贴300元。
六、加工企业扶持政策从事饲草料、羊乳制品、羊肉、有机肥、包材等加工的企业,可以享受技术改造10%-20%补贴、中小微企业减税降费、招商引资等政策。对于链主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支持。
七、金融信贷扶持政策奶山羊产业链上的企业有信贷需求的,新增贷款额参照奶山羊投融资平台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养殖场(户)购买奶山羊保险,除享受政策性保险外,养殖场(户)承担部分由财政全额补贴。
八、防疫扶持政策强制免疫疫苗足额保障,布病监测净化全部由县动物卫生主管部门统一安排免费开展。
九、保障扶持政策凡从事奶山羊全产业链的企业或个人,在用地、用气、用电、用水方面给予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养殖企业非陇县籍员工同等享受陇县医疗、子女教育、人事档案管理、职称评定、社会保障、住房等政策。
十、其他扶持政策建立领导包抓、部门包扶、专班服务的工作机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及时协调解决村集体经济建成的闲置羊场盘活利用和产业链“链主”企业建设或生产中的困难和问题。
山羊养殖的技术要点
一、羊舍建设羊舍是山羊长期生活的地方,需要具备防雨淋、防太阳晒、防疾病传播、防野兽为害等功能,并且有足够的空间供羊活动。羊舍地面应高出舍外地面30厘米以上,地面要致密、坚实、平整、无裂缝,并且由里向外有一定的坡度,以便于排水。
二、饲料投喂山羊的饲料一般以牧草、树叶为主,精料为辅。在夏秋季节,应多喂些草料、树叶或牧草,适当补充精料。而在冬春季节,投喂混合饲料即可。同时,应供给充足且干净的饮水,冬季还需备温水。
三、卫生管理定期清洁羊舍地面,清除羊粪,定期对羊舍及其周围环境、运动场、饲养用具进行消毒。包括饲养的用具、草架等也需要消毒。
山羊养殖的相关证件办理
一、土地使用证进行山羊规模化养殖用地,必须到土地规划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具体流程和要求可以参考《国务院关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07〕4号)文件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促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有关用地政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20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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