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养殖建设标准
安徽省养殖建设标准
一、畜禽良种化养殖场要因地制宜,选用高产优质高效的畜禽种,品种清楚、检疫合格,严格执行动检部门的审批备案程序。
二、养殖设施化1. 养殖场选址 - 养殖场建设要依法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用地应符合当地村镇发展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不得位于《畜牧法》明令禁止的区域,占地面积符合畜禽养殖需要。
养殖场场址应选择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和村庄的下风向。
养殖场应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电力充足、可靠。
养殖场应远离XX区、交通便利,符合畜牧、动物防疫、环保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场区布局 - 养殖场整体建筑布局科学合理,分为生活管理区、辅助生产区、生产区、隔离区、无害化处理区五大部分。
生活管理区应处在生产区的上风向,包括宿舍、办公室、消毒室、消毒池等生活生产管理必需的附属建筑设施。养殖场大门口应设置消毒池,消毒室应安装喷雾设施和紫外线灯。
辅助生产区包括饲料草料库、饲料草料加工车间、青贮窖、配电室、水塔等辅助生产建筑设施,不宜在生产区的下风向。
生产区包括各类圈舍和生产设施,应与管理区严格隔离,禁止一切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在生产区入口处设工作人员更衣沐浴消毒室。
隔离区应当远离生产区。
无害化处理区包括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粪污处理设施等。
养殖场内净道和污道要严格分开。净道主要用于畜禽及产品周转、饲养员行走和饲料、产品的运输等;污道主要用做处理粪污、病死畜禽和废弃设备的专用道。
设施与设备 - 圈舍建造应根据饲养畜禽品种,因地制宜选择半开放式或密闭式畜禽圈舍,采用砖混结构或轻钢结构,要求框架结实,抗风、抗压能力强。
畜禽圈舍的朝向和间距必须满足日照、通风、防火和防疫要求。
畜禽圈舍应能防止雨雪侵入,保温隔热。
根据饲养畜禽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生理阶段、生产性能表现等,建设相配套的各类型圈舍。
三、养殖用地规定1. 选址、布局符合动物防疫要求,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
畜(禽)舍设计、建筑符合动物防疫要求,采光、通风和污物、污水排放设施齐全,生产区清洁道和污染道分设。
有专职防治人员以及专业的消毒、隔离、污物无害化处理设施。
饲养、防疫、诊疗等人员无人畜共患病。
防疫制度健全。
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后,再申请《营业执照》。
如果是种羊场,需要办理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四、农村养殖用地新规定1.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养殖用地也需要满足环评设计的要求,并且必须要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养殖用地需满足以下条件: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 村庄,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等。
五、建设养殖场要办哪些手续1. 用地手续:养殖场用地需要办理生产设施用地的备案手续,签订用地协议在国土局和农业局备案。养殖场的选址还需通过规划局的审批。
- 环评手续:养殖项目属于易造成环境污染的项目,从选址到最终养殖场生产运行整个流程都需要通过环评进行认定和分析预测,需要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环评手续也是后期申请工商、税务、动检等证件审批时必须的材料。环评手续需到环保局办理。
六、规模养殖场标准1. 生猪规模养殖场是指按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500头),硬件设施水平具备每年出栏1000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