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根镇养殖用地规划
绍根镇养殖用地规划
绍根镇位于阿鲁科尔沁旗,近年来在建设“绿色绍根、幸福绍根”的发展目标下,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并以特色小镇发展为依托,提升农村群众的幸福指数。在养殖用地规划方面,绍根镇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了畜禽养殖用地,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
养殖用地相关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养殖用地的规划和使用主要遵循以下原则:
农用地管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其他企业和个人兴办或与上述组织或个人联合兴办规模化畜禽养殖所需用地,实行分类管理。申请规模化畜禽养殖的企业或个人需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向县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进行审核备案。
用地审批和管理:
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占用耕地的,应签订复耕保证书,原址不能复耕的,要依法另行补充耕地。
附属设施用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应按照规定的批准权限和要求,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规模化畜禽养殖用地以出租、转包等合法方式取得,切实维护好土地所有权人和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乡镇政府的规划:
乡镇人民政府在规划基本农田时,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数量的农用地用于畜禽养殖。
在建造养殖场时,不能随意破坏种植条件,更不能随意破坏农耕地的耕作层。
不得在禁养区内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 村庄等。
绍根镇的具体做法
绍根镇在养殖用地规划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以促进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发展:
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了23个嘎查(村)的基础设施,建立了有效管护措施和长效机制。
投资 亿元,建设了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
产业布局调整:
推广联合牧场经营模式,发展各类农牧民合作组织。
建设农牧业特色基地,推广种养结合的大型龙头企业。
鼓励农牧民积极参与草产业发展,推广划区轮牧、家庭牧场建设模式。
生态环境保护:
控制人工种草面积,保护草原生态系统。
实施减羊增牛策略,优化牲畜结构,减少对草原的过度放牧。
群众福祉增进:
增加农牧民收入,增强百姓获得感。
加大科技创新、引进、推广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疾病防治和安全监管。
绍根镇在养殖用地规划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科学合理的规划方案。通过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群众福祉增进等措施,绍根镇积极推动乡村振兴和农牧业发展,实现了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的转变。未来,绍根镇将继续优化养殖用地规划,促进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