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养殖用地
龙泉养殖用地概述
龙泉市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方面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旨在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支持设施农业发展和规模化粮食生产。
龙泉养殖用地相关政策
《关于进一步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设施农业用地的分类、用地规模、选址规范、建设要求以及备案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
用地分类和用地规模
设施农业用地包括直接用于作物栽培、种植和畜禽养殖、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及附属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配套设施用地两大类。生产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设施用地。
严格选址规范建设
设施农业用地布局需要根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布局、农业生产计划合理安排。项目建设应避免对周边景观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并需遵循相关的耕地保护政策。
实行备案管理制度
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用地申请需经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进行现场勘察、建设方案编制、公示、签订协议和项目备案等一系列流程。
龙泉养殖用地案例
龙泉市好生长生猪养殖场在西街街道东权村牛寮岗地块建设了生猪养殖场。该项目占地约325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殖舍、管理用房和沼气池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繁殖母猪20头,年出栏商品猪400头。
龙泉养殖用地的具体实施
龙泉市好生长生猪养殖场的建设项目符合设施农业用地的相关规定。项目选址在西街街道东权村牛寮岗地块,占地面积325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养殖舍、管理用房和沼气池等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繁殖母猪20头,年出栏商品猪400头。
龙泉养殖用地的未来展望
随着龙泉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不断规范和完善,养殖用地的使用将更加科学、合理和高效。未来,龙泉市将继续推进设施农业用地的规范化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龙泉市在养殖用地管理方面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通过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了设施农业的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