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梅花鹿养殖办证
广西梅花鹿养殖办证
办理驯养繁殖许可证和经营利用许可证
根据广西林业部门的规定,养殖梅花鹿需要办理以下两个许可证:
-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2. 《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
这些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和要求可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野生动植物保护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进行咨询,咨询电话为。
办证所需条件
场地条件:
鹿场场地应选择地势较干燥、向南或偏向东南、有5度坡的沙质或少石的土场。
鹿场的场地不应选择在工矿区和公共设施附近,不要在被牛羊传染病污染过的地方或畜牧场旧址上建场。
鹿场最好建在当地居民区的下风向,并在下风向3000米以外,以避免各种复杂环境造成对鹿群的惊扰或传染疾病。
饲料条件:
最好选择在一年四季牧草繁茂、环境保护好、污染少、噪音低的地方。
完全圈养的梅花鹿每年每只平均需要精饲料350千克~400千克,需要粗饲料1750千克~2000千克(马鹿需要量为梅花鹿的2倍~3倍)。
水源条件:
建鹿场前要对场内的地下水位、自然水源、水量、水质进行必要的勘测和调查,对水质还要进行物理化和生物学检验,并注意水中无机盐含量。
对于井水或泉水中的无机盐含量,应以枯水期能满足生长和生活用水需要为标准。
要避免使用江河等地上的自然水源或场地附近被污染的水源。
社会环境:
鹿场的场地不应选择在工矿区和公共设施附近,不要在被牛羊传染病污染过的地方或畜牧场旧址上建场。
鹿场最好建在当地居民区的下风向,并在下风向3000米以外,以避免各种复杂环境造成对鹿群的惊扰或传染疾病。
办证流程
准备材料:
提供场地的相关资料,包括地势、土壤类型、水源情况等。
提供饲料和饲料量的计划。
提供鹿群的健康管理和疾病防控方案。
提交申请:
- 向市级林业主管部门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陆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经营利用许可证》的申请。
审核和批准:
林业主管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考察。
如果符合条件,林业主管部门会颁发相应的许可证。
注意事项
合法合规:
- 确保所有养殖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避免违法行为。
环境保护:
- 在养殖过程中,要注意环境保护,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疾病防控:
- 建立健全的疾病防控体系,确保鹿群的健康。
通过以上步骤,可以在广西合法合规地养殖梅花鹿,并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