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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养殖场老板被抓事件

2025-02-14 10:18:59 次浏览

河南养殖场老板被抓事件

以下是关于河南养殖场老板被抓事件的详细信息:

养殖场老板急用钱掉入陷阱

陈某超在河南省唐河县经营一家奶牛养殖场。2020年11月,陈某超因经营需要,急需50万元周转资金,找到推销贷款的周某义帮忙。在办理贷款手续时,周某义却提出让陈某超与其朋友尹某签订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当时,因着急用钱,陈某超没多想就和尹某签了合同。至此,本打算借款50万元的陈某超实际到手44万元,被扣除的6万元是按约定支付的用款两个月的利息。

两个月后,陈某超没能按时归还借款,周某义便多次催要。至2021年3月,陈某超先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给付周某义 万元,另以现金形式给付周某义20余万元。同年10月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陈某超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及对方支付过120万元“购房款”的事实没有提出异议。之后,尹某与陈某超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陈某超及其养殖场分两次给付尹某76万元,不论哪次逾期,尹某即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100万元,诉讼费8880元由陈某超承担。同日,唐河县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由于陈某超拿不出钱,周某义又以尹某的名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发布公告,欲将陈某超的房子作拍卖处理。陈某超这下子慌了,于是向检察机关申请民事诉讼监督。今年1月,陈某超向唐河县检察院递交了监督申请。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经调查发现,陈某超与周某义、尹某素不相识。得知陈某超在郑州有套房产后,周某义说只要签个房屋买卖合同,就可以借款给他,但不同意以自己的名义签订该合同,而是要求以尹某的名义与陈某超签合同。因当时急着用钱,陈某超稀里糊涂地答应下来。

那份合同约定尹某购买陈某超房屋,购房款为120万元,以陈某超的养殖场作为担保,还约定了违约情形和违约金。审查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该案还存在很多疑点,尤其是法院对周某义与陈某超之间的转账记录未进行认真审核,对合同中涉及的房屋是否已交付尹某也未进行审查。为查明那份房屋买卖合同的真实性和购房款的具体情况,承办检察官在司法警察和检察技术人员的配合下,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借助数字检察办案中心进行大数据筛查,承办检察官很快查明,周某义另外还涉及多起民间借贷纠纷。“由此足以证实,陈某超与尹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虚假合同,120万元‘购房款’只是在银行走账而已。”承办检察官判断。检察官决定再次询问周某义。

3月2日,南阳市检察院以房屋买卖合同系虚假合同、周某义及尹某系恶意提起虚假诉讼为由,向南阳市中级法院提出抗诉。南阳市中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裁定唐河县法院重审。

养殖场老板错误登记他人手机号码

另一则事件是关于养殖场老板赵某在注册企业信息时将他人手机号码误登记为企业电话,致他人频受电话骚扰。苦不堪言的机主经多方查询,找到养殖场老板协商解决无果,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要求养殖场老板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失费。

近日,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因养殖场老板错误登记他人手机号码而引发的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审理中养殖场老板撤回了错误登记的手机号,法院判决养殖场老板赔偿机主彭某精神损害抚慰金500元。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自2018年初开始,彭某频频接到全国各地的来电,向其推销业务,希望能与其建立合作关系。客户向彭某告知,在拨打彭某电话时会显示"某肉鸡养殖场"字样。彭某经多方查询,在 和天眼查上找到了"某肉鸡养殖场",其登记的联系电话为彭某的电话号码。彭某多次找到该肉鸡养殖场老板赵某,要求其变更登记的手机号码,但赵某一直不予处理。迫于无奈的彭某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赵某停止侵害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被告赵某未出庭应诉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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