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养殖场申请
浙江省养殖场申请流程及所需证件
一、前期准备
撰写可行性报告 - 需要撰写一份《养殖场可行性报告》,并到国土局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
办理土地流转合同 - 与村里或土地经营者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确定养殖用地性质及其范围。
立项与申请建设指标 - 经过县农委立项之后,向当地国土部门申请建设指标,国土部门核准后出具证明,可能需要缴纳复耕保证金。
二、办理相关证件
环评手续 - 到环保局办理,环保部门会派人下来考察,只要排污合格的养殖场就可以。
规划意见 - 养殖场设计好建设图纸,然后到规划局审核。
立案备案手续 - 到发改委办理,最好跟村委会的一起去,否则往往都不知道在哪里。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在畜牧局办理,一般防疫到位的养殖场都可以拿到手。
养殖场备案登记手续 - 到畜牧局办理,这个很简单,登记一下就可以了。
生产经营许可证 - 先让村委会证明,然后到畜牧局,畜牧局审核过后,直接到工商局办理。
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 取得生产经营许可证后,到畜牧局办理检疫证,然后到林业局办理。
三、申请流程
养殖用地申请 - 养殖用地是由国土部门提前统一规划的,新建养殖场不允许占用基本农田,尽量占用劣地和荒地。
需要办理养殖项目个人申请,先经村镇同意后,到畜牧部门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携带个人养殖申请、村镇证明、养殖备案手续到当地国土所申请办理养殖用地备案手续。
国土所进行现场测量,出具地类、规划等证明,签订土地复耕协议,报国土局审查备案。
建设许可证 - 持《土地规划许可证》、《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与环保证明》、《税务登记证》等,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四、注意事项
环保与防疫 - 在申请流程中,最需要注意的是备案和环保证明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养猪场被查往往是在这项证明上存在不全或者缺失,造成养猪场日后的隐患。
财务制度 - 根据《农业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农业基本建设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再持《营业执照》及《财务制度》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五、建设与验收
建设养殖场 - 在以上5个证件办好之后,就可以按预定规划建造养殖场及附属房屋了。
验收 - 建好后还需报建设局和检验检疫局进行验收。
六、法律法规
土地分类与用途 - 养殖用地属于农业用地,其上建造养殖用房不属于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从事养殖业不再按照建设用地或者临时用地进行审批。
- 养殖用地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不能破坏种植条件,不能破坏耕地的耕作层;不能在农田保护区内建设,只能建在非保护农田上;禁养区内不能建设养殖场。必须远离河流、饮用水 村庄等;必须达到环评设计要求,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申请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请书;(二)申请人资格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三)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相关文件;(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登记机关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获取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在浙江省申请养殖场需要经过多个步骤,包括前期准备、办理相关证件、申请流程、建设与验收等环节。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确保养殖场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希望以上信息能帮助您顺利申请和建设养殖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