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牛养殖禁用药物
肉牛养殖禁用药物
1. 禁用药物种类
根据发布的《肉牛质量安全管控技术性指导意见》,以下药物在肉牛养殖中被禁止使用:
酒石酸锑钾2. β-兴奋剂类及其盐、酯
汞制剂(包括氯化亚汞(甘汞)、醋酸汞、硝酸亚汞、吡啶基醋酸汞)4. 毒杀芬(氯化烯)5. 卡巴氧及其盐、酯6. 呋喃丹(克百威)7. 氯霉素及其盐、酯8. 杀虫脒(克死螨)9. 氨苯砜10. 硝基呋喃类(包括呋喃西林、呋喃妥因、呋喃它酮、呋喃唑酮、呋喃苯烯酸钠)11. 林丹12. 孔雀石绿13. 类固醇激素(包括醋酸美仑孕酮、甲基睾丸酮、群勃龙(去甲雄三烯醇酮)、玉米赤霉醇)14. 安眠酮15. 硝呋烯腙16. 五氯酚酸钠17. 硝基咪唑类(包括洛硝达唑、替硝唑)18. 硝基酚钠19. 己二烯雌酚、己烯雌酚、己烷雌酚及其盐、酯20. 锥虫砷胺21. 万古霉素及其盐、酯
2. 停用药物种类
以下药物已被停用,同样不允许在肉牛养殖中使用:
洛美沙星2. 培氟沙星3. 氧氟沙星
诺氟沙星(包括这四种原料药的各种盐、酯及其各种制剂)5. 喹乙醇6. 氨苯胂酸7. 洛克沙胂(包括这三种兽药的原料药及各种制剂)
3. 使用后果
违法使用禁用药物的后果可能包括:
- 被责令停止生产经营- 追回已经销售的农产品- 对违法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监督销毁-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高额罚款- 吊销许可证-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拘留
4. 法律法规依据
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
其他注意事项
1. 采购把关
在采购兽药等投入品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并主动索取相关证照、证件和合法的票据,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质量。
2. 科学用药
严格按照兽药标签或说明书的要求用药,避免盲目增大用药量或增加用药次数、延长用药时间。
3. 符合限量
确保常规药物残留量符合最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31650和 的要求。
4. 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在产品上市前,可开展自检或委托检测,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避免禁用药物在肉牛养殖中的使用,保障牛肉产品的质量安全。
